节能环保项目申报范围有哪些
节能方面:
1、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建设区域煤炭集中配送加工厂;水泥窑、墙体材料窑炉以及冶金回转窑、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综合节能改造;高效锅炉窑炉生产及老旧锅炉更新改造等。
2、余热余压利用工程。钢铁行业采用干法熄焦、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锅炉等技术进行改造;有色行业采用烟气废热发电、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等技术设备实施改造;煤炭行业采用瓦期抽采利用技术实现热电联产或热电冷联供;建材行业采用余热发电、富氧(全氧)燃烧等技术,综合低能耗熟料烧成技术与装备进行节能改造;化工行业采用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纺织、轻工及其他行业实施供热管道冷凝水回收、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节能改造等。
3、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力行业采用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天然气替代燃油发电技术实施改造;石化行业采用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进行改造;建材行业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等替代重油;化工业行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交通运输行业采用节油、代油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等技术进行改造等。
4、电机系统节能工程。采用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及高耗电设备、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实施被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电机及相关设备生产项目,包括推广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先进节能设备;普通空调转产高效节能空调等节能产品生产线改造等。
5、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工艺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发电机组通流改造等。
6、绿色照明工程。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自主创新为主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生产线改造;白炽灯企业转产高效照明产品;半导体(LED)照明产业化,城市集中道路照明、公共场所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改造。
7、建筑节能工程。节能新型建材产业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示范(不含利用工业“三废”、农作物秸秆等生产建材产品的项目)。
节水方面:
1、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制革等(年节水100万吨以上)。
2、矿井水利用。纳入国家《矿井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项目(管网建设应在合理范围,年节水100万吨以上)。
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3、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以短缺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为重点,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的示范项目。
4、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以大量消耗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磷石膏、电石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项目。
5、再生资源高效加工利用。以提高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为重点的再生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产业化项目。
6、木材节约代用。以林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木制品及代木产品的木材节约代用项目。
循环经济试点方面:
1、降低资源消耗项目。采冶领域,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综合利用,提高采矿回采率、选矿和冶炼回收率,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率的项目;冶金、有色、电力、煤炭、石化、化工、建材(筑)、轻工、纺织、农业等重点行业降低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的项目。
2、降低污染排放项目。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推动各行业加强对各类废物资源化再利用产业链的合理延伸,促进试点地区或企业废物零排放项目;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的项目;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猪-沼-果-林”等农业循环利用项目。
3、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汽车零部件以及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项目;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主要支持再生资源的回收、分拣、加工利用以及集中污染治理等)。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
电力、钢铁、有色、化工、造纸、纺织6个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应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