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亳州市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根据《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亳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和《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275号)精神,现就2023年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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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加工、轻纺鞋服、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亳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成立1年以上,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近3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4.企业在当地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税收贡献、带动就业效益明显;
5.2023年度未享受其他贴息资金;
6.未连续2年享受贴息资金。
(二)申报项目条件
1. 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
2. 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和贷款已落实到位,并正在实施或不早于2022年度实施完工;
3. 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整,已落实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
4. 项目已纳入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三、贴息期限
自2022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0日。
四、申报材料
1. 2023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2. 2023年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 符合编制大纲(见附件3)要求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
4. 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
5. 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
6. 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新近竣工验收项目提供工程验收资料(验收报告);
7.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有效工程款(含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等(以表格形式列出清单),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8. 相关监管部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等)出具的企业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罚的证明;
9. 企业2022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等(税务、人社部门出具);
10.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信用报告等;
11. 营业执照等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相关表格还需提供excel版),现场核查时须提供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
五、有关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材料造假、骗取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法律责任。
各申报单位务于2023年8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3份)连同电子版报送至财金大厦8楼谯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19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