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形象,充分发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市优质工程“迎客松杯”奖对提高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和精细化水平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创市级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市优质工程“迎客松杯”奖(简称“创标创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实施“创标创优”项目库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办理质量安全报监的项目,如申报“创标创优”项目,需纳入申报项目库。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制定创标创优计划,并通过区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否则不予受理。市直管拟申报项目直接报送至市住建局。
二、实施“创标创优”常态化管理。创建项目须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标准化管理验收实施细则》、《黄山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考核办法》、《黄山市建设工程“迎客松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以及有关文件要求,持续保持工地标准化管理水准。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未按标准化要求施工且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项目,予以取消评标评优申报资格。市住建局对标化工地、市优工程进行总量控制,对项目管理优良的区县,给予名额倾斜,并将创标创优数量和通过率作为市住建局对各区县主管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三、实施“创标创优”多节点验评和末位淘汰机制。市标准化工地验评结合日常巡查、季度检查、专项检查等在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分部等施工节点实施不少于三次的“四不两直”质量安全检查与评价。并将评价得分计入“市优质工程”评选日常管理得分项,且得分靠前的项目优先推荐省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评选;对于三次评价平均得分排名后五位的,或得分低于80分,或检查中发现存在降低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工程存在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的,或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约谈预警的、或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或工程质量等问题引起群体上访的,将终止评比。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除取消其申报资格外,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理,并启动信用联合惩戒。
四、其他有关要求
2023年1月1日后,创市级质量和安全标准化项目和创市优质工程项目的申报、推荐、评审管理等活动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原《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质量标准示范工程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的通知》(黄建管[2019]23号)不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