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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及申报条件流程,如下为您整理了安徽省(合肥、宿州、淮北、亳州、阜阳、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安庆、芜湖、铜陵、宣城、池州、黄山)下地市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对于申报的相关流程条件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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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市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合肥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获得政府质量奖给予一次性50万补助。获得市长质量奖金奖的组织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银奖的组织,由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宿州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市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每次分别不超过5个。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30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5万元,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埇桥区
对获得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由区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10万元、提名奖5万元。
砀山县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宿州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给予2万元奖励。
灵璧县
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奖励获奖组织人民币20万元、获奖个人人民币5万元;获得县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县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经开区
对获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卓越绩效奖的企业,奖励管理团队5万元
淮北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亳州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奖励人民币30万元。首次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万元。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20万元、6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中国质量奖的个人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阜阳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产业集群区域品牌的企业(示范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蚌埠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荣获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淮南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荣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单位奖励40万元,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每个奖励 30 万元。
滁州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新获“中国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安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奖励60万元和10万元、马鞍山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获得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委员会颁发的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奖励企业经营管理团队;获得马鞍山市市长质量奖的,对获得市长质量奖及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和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奖励获市长质量奖组织人民币 80 万元、市长质量奖个人人民币 10 万元,奖励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组织人民币 10 万元、市长质量奖提名奖个人人民币 2 万元。
安庆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20万元,对获得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优先推荐参评安徽省政府质量奖、中国质量奖。
芜湖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芜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50万元、6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励
铜陵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新获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对新获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30万元;对新获铜陵市市长质量奖、铜陵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20万元。
宣城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分别给予一次性 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主导制定并获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池州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获得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黄山市(省)政府质量奖补助政策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黄山市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5万元。
【安徽省各地市政府质量奖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2.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3.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三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4.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省内外领先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个人(以下简称申报个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区域内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3年以上;
2.有强烈的质量第一意识,积极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或在质量管理中形成独特的工作方法、经验,对提高所在单位、组织或行业质量水平和绩效做出突出贡献;
3.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规范,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所在组织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评报告及实证材料组成。
(一)组织申报提交材料
1.申报表: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填写《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2.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3000字。
3.自评报告:详细说明导入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做法、成效和经验(单独成篇);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0000字。
4.实证材料: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证明性材料,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资料,与申报表中内容有关的材料,反映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的材料,企业认为还需提供的其它材料等。具体清单见附件要求。
(二)个人申报提供材料
1.如实填报省政府质量奖(个人)推荐表。
2.个人概述,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所在组织情况、个人优势和不足等,字数不超过2000字。
3.自评报告,突出个人主要成绩和突出贡献,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实证材料,凡申报材料涉及的主要成就、成果、荣誉等,需要提供证明性材料,并加盖公章;无法提供的,请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