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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开展!申请时间、流程及报送材料、地点、条件等内容整理如下,还请大家参考!想要咨询申报的企业单位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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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时间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企业申报,并于5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意见函、汇总表和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至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逾期不予受理。
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等3个方向9个领域(详见附件1),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合肥市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我省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各市经信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示范项目申报,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加强对示范项目的跟踪检查和业务指导。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见附件2)可额外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四)对于入选的新型消费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纳入信息消费典型案例集,组织信息消费城市行、开展信息消费技能培训、举办信息消费论坛、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和信息消费馆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被评为国家信息消费体验中心示范项目的,比照省示范信息消费体验中心项目给予政策支持。
(五)项目承担主体如发生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书面报告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对于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申报材料有重大虚假信息、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违法失信等行为的示范项目,取消其示范项目资格并予以通报。
附件1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
一、信息消费+乡村振兴
(一)农村电商消费。支持拓展农副产品销路、实现消费助农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鼓励发展面向农业农村的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型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数字化、产业化资源向农村延伸,扩大电商扶贫成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助力解决“三农”问题。
(二)兴农服务消费。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推进农业服务模式线上线下深度融合,通过创意农业新业态,丰富信息消费在智能农业中的应用场景,打造农村信息消费新模式,鼓励开展面向兴农服务的信息技能培训,促进“新农人”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助农产品消费。促进信息技术与农机农艺融合应用,培育农业数字化发展的新兴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发展灌溉无人机、智慧大棚、农业物联网设备、无土栽培等新型信息助农产品。支持面向乡村的整套数字乡村解决方案和数字乡村治理信息平台。
二、信息消费体验中心
(四)综合商超类体验中心。应用智能感知设施、标识导视系统、智慧综合管理平台、5G+XR等技术手段,对城市内具有一定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业综合体、园区景区、步行街、大型商超等生活空间赋能升级,满足消费者数字化体验及服务需求,实现商业智能分析、消费行为分析等综合功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零售旗舰类体验中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线上服务、线下体验以及现代物流深度融合的线下门店建设与改造升级,打通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渠道壁垒,以信息赋能数字消费,不断培养信息消费习惯。
(六)体验展示类体验中心。鼓励通过运用智能终端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超高清技术等方式,面向各类消费群体、普通群众提供信息消费体验、信息消费知识培训、信息消费技能普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服务,集中展示信息消费产品和服务新成果,持续扩大信息消费影响和覆盖范围。
三、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
(七)智能终端消费。支持5G手机终端、智能装备、千兆终端等终端消费。加快丰富双千兆技术应用场景,推动基于双千兆的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支持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在新型产品上的融合应用。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智能显示、智能服务机器人、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产品及解决方案。
(八)数字内容消费。鼓励利用自媒体、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加速推进数字影音、知识分享、网络娱乐等数字创意内容与服务多元化、品质化发展。支持研发在线展览、在线旅游、在线办公、在线文娱等方式,通过新技术、新背景催生融合型、分享型的在线服务模式。
(九)反向定制消费。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VR/AR等技术,以消费者为中心,面向多种应用与消费场景,结合生产线智能化、自动化、定制化、柔性化制造,实现消费者、制造业和信息化高度融合,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培养新型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
附件2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一、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杭州市、广州市、福州市、郑州市、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宁波市、深圳市、武汉市、昆明市
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
大连市、成都市、济南市、合肥市、佛山市、湖州市、徐州市、温州市、贵阳市、泸州市、赣州市、莆田市、株洲市、蚌埠市、眉山市、连云港市、濮阳市、廊坊市、芜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