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9日
杜集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扶持办法
为提升全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业转型升级,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商业繁荣、培育新兴业态,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政策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9855109691(加V可免费上门辅导)
一、资金安排和扶持范围
(一)设立“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二)在杜集区经营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资金使用原则
(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我区发展商贸流通业,重点支持对我区商贸流通业发展具有明显引导和示范效应的企业及相关单位。
(二)专款专用原则。对列入项目补助的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主体,严禁截留、挪用。
三、支持内容
(一)支持企业入库纳统。
1、加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培育。对我区当年新进入限上商贸法人企业,给予该法人企业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进入限上个体工商户,给予该个体工商户1万元一次性奖励;由限上个体工商户发展为法人企业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2、鼓励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总部园区(楼宇)、电商平台、电商园区(楼宇)、特色商业街区管理方协助配合开展经营户纳统工作,当年场内经营户(含大个体)成功新增入统2家的,奖励商场(市场)管理方1万元,每增加1家奖励0.5万元,最高奖励10万元。
(二)促进电商发展。
3、支持在镇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与我区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100(不含)万元、100-200(不含)万元、200万元以上的站点,每个站点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4、支持外贸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对外贸企业自建或利用跨境电商平台,从事本地产品的国际贸易,年线上销售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经主管部门认定,每家奖励20万元。
(三)推动企业提档改造。
5、分支机构转独立法人并纳入我区统计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6、对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鼓励推行经营模式改造,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管理并获批新增限上企业,自主经营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支持工业企业产销分离,分离后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纳入我区统计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新兴业态专项扶持。
8、对获评国家“绿色商场”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9、对新认定的“安徽特色商业街区”,给予创建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0、对新评定为“安徽老字号”“中华老字号”的商贸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
11、对新建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符合商务部等15部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指南》要求,初步构建电商、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共同配送体系,占地面积10000-20000(不含)平方米,20000-40000(不含)平方米,40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建设单位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建立内贸市场运行监测体系。
12、支持消费市场运行监测,对纳入限下运行的样本点,按照2000元/每年/单位标准给予支持,提高样本单位数据和信息报送质量。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申报及审核程序,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必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2、必须符合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内容;
3、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是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企业。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对符合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条件的,由企业于每年年底向区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杜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材料。申请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项目申请报告;
(2)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
(3)申报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荣誉奖励的项目,需提交有关部门的奖励证书、批准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诚实信用承诺书;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评审兑现。根据企业申请,由区商务局会同财政、统计等相关部门,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予以拨付。
4、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由区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监督和跟踪,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追回拨付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移送司法机关。
五、附则
(一)各申报企业、单位或个人须保证所申报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二)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企业,获得不同事项奖励的,可以兼得;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政策的遵循从优、从高、不重复计算原则享受扶持和奖励。对同时符合省、市、区政策支持的对象,既享受省市优惠政策,也享受本办法支持。
(三)企业(单位)必须依法经营,当年度发生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机关处罚(听证以上)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取消当年享受本政策资格。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杜集区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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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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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类别*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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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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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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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或个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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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联系人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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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报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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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项目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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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目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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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
(保留1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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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补贴资金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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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开户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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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申报方所在地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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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商务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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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财政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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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近五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 年度 政策项目资金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
三、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四、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淮北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