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合政办秘〔2022〕4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大稳企增效力度实现良好开局若干政策〉(市经信局执行条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一季度制造业企业水、电、燃气增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补贴资金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4月21日之前完成初审。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政策第5条:鼓励制造业企业扩大投入
政策内容:对一季度进行水、电、燃气增容的制造业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条件
1.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2.申报企业需在2022年1月1日—3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对水、电、燃气进行增容(水、电、燃气初装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三)申报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水、电、燃气增容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3.水、电、燃气增容项目明细表(附件2);4.水、电、燃气增容涉及的水电气安装工程、道路破复、园林绿化迁移等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方式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此次申报需线上和线下同步申报。
1.线上流程:申报企业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2.线下流程: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线上和线下申报材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逾期没有申报的,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要求合同、发票及转账凭证等材料与原件一致,线上和线下申报材料一致。
(二)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4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审核情况报告(附件4)及水、电、燃气增容项目资金汇总表(附件5)、企业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至市经信局民营经济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政策支持。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