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合肥高新区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报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和单位、个人等,均可申请标准化项目奖补支持。
二、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21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高新区财政涉企系统: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四、申报内容
政策第18-8条: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
条款:对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法)、行业标准(限重点消费产品及建筑行业,下同)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参编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工法)、行业标准的(排名第二、三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主导制定团体标准(被政府采信)、省级地方标准(工法)(限建筑行业)的,给予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等,起草单位为前三且排序最前。
申报材料:
( 1 )通用材料:①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④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⑤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其他材料:
国际标准:①国际标准提案及国际标准提案投票结果文件复印件;②国际标准工作组历次会议决议文件复印件及参加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签名表;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国际标准制修订情况相关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
国家、行业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
省、市地方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备案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团体标准:①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公共管理等工作中被政府采信的证明材料原件;②被实际应用的相关证明材料;③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证明材料;④标准文本原件。
政策第18-9条: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创新。
条款: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获得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基地、标准创新贡献奖等,且地址在高新区。
申报材料:(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5)相关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申报主体须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查验,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称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请一并上传PDF盖章扫描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致)。
(四)申报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沿长边采用胶粘装订,不得以文件夹等松散形式装订。在完成线上提交受理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楼1222室,需同时报盖章版标准制定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