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县级知识产权项目奖补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依据
2022年度县级知识产权项目奖补依据《太和县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太政办〔2022〕17号)规定标准和程序办理执行。
二、申报范围
根据《太和县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促进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太政办〔2022〕17号)规定,本次奖补申报范围确定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获得的知识产权项目。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需如实填写《太和县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见附件1)并加盖公章,连同佐证材料,于4月1日-4月20日号报送到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楼知识产权工作股(纸质1份),并发电子版到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佐证材料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专利证书和扉页复印件(PCT专利提供国际检索报告及缴费单据)、法人单位提供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社团证书等);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县市场监管局审核后退回(下同)。
(二)优势企业及贯标认证:公示信息网站截图(优势企业)、贯标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评估费用票据、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质押的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担保费发票、银行还款回单。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合同和担保费发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质押的专利商标证书及扉页复印件、担保项目及金额清单。
(四)知识产权品牌培育:荣誉称号公示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材料中,评估费用票据、金融机构放款给企业的进账凭证复印件、担保费发票、还款回单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其他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单位填报《太和县知识产权奖补申请表》需认真核对开户行及账号,填报日期结束后不予修改,凡因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报单位承担。
(三)申报单位承诺所申报项目合法真实,所提供的证件、发票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复印件真实有效。对以欺瞒哄骗、弄虚作假等方式套取奖励、资助资金的,一经核实,除全额追回资金外,5年之内不准享受政府各类奖励或资助资金,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