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扎实推进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现面向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开征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岗位)。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见习期满能够及时为见习人员办理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用人单位作为见习基地。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333910571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 见习基地(岗位)
(一)申报条件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4、能够按时、按标准足额为见习毕业生发放见习补贴等;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6、提供的见习岗位主要工作区域在县内,有固定办公场所(不含销售类等无法确认在岗情况的岗位及见习期间派驻外出学习进修等)。
(二)申报材料
1、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2、安徽省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3、安徽省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就业见习管理制度、见习指导老师等其他材料(根据需要补充)。
(三)认定程序
1、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报见习基地(岗位)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申报见习岗位;
2、资料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申报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条件评估。对通过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
4、基地(岗位)发布。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并在中国南陵人社宣传专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吸纳见习人员。
5、对就地接收实习学生参加见习的企业,可简化见习基地和见习岗位认定程序,直接在见习系统中登记录入。
二、 见习人员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的高校学生;其他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最长12个月。见习人员不能有社保、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工商登记等记录。
三、支持政策
见习人员在3-12个月见习期间,用人单位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对见习期满3个月的,县人社局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见习补贴和相关保险补贴等。对评为县级优秀就业见习基地的,按1万元/个标准给予奖励。如上级政策调整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