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依法治校,今年,教育部启动部署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并研究制定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为切实组织开展好我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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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凝聚创建共识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是教育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依法治校的务实行动。各县区各校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进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推深做实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依法治校、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对标对表,抓实创建工作
依法治校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依法治教的内在要求,是推进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路径。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依法治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详见附件)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各县区各校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中,要坚持改革创新,聚焦实际问题,引导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进改革;要结合学校评价改革,推动形成生动活泼、规范有序的学校育人环境和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管理方式,为学校依法治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确保依法治校创建取得实效。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县区、各中小学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照创建指南,准备相关工作台账,积极开展本县区、学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结合“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将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作为教育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全面开展。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拟于2023年5月底前进行总结,具体安排将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2.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要突出引领性、创新性、实效性,形成具有显著影响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整体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努力在法治淮北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县区各校要及时总结依法治校和示范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送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