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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汇总了2022年以来合肥市高新区支持的稳岗扶持政策,整理如下,有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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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区2022年二季度稳岗用工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新增人员补贴。对区内企业有序招聘员工、实现平稳经营活动,经认定在未裁员基础上二季度新增招聘正式员工,在本企业用工并连续缴纳3个月社保的,按新招聘员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共享用工补贴。对区内企业之间在二季度期间通过“共享用工”模式输送员工,连续工作满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送工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截止时间:2022年9月1日至10月28日
二.稳岗返还、缓缴社保费、发放补贴……关于稳岗就业最新措施!
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的优化。
第一,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一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的比例由60%最高提到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第二,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后,各地主动升级经办服务,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本次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努力实现“免跑腿、免申请、免填表”。
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此项政策是一项普惠性政策,不区分行业,也不区分企业类型,受惠面广,连续性强,在稳企业、稳就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于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对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此项政策是新出台的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目前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行业进行精准支持帮扶的重要举措。这项政策有四个特点:
一是定向实施。政策适用范围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的所有企业,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缓缴对象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继续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二是期限较长。养老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已缴纳所属期为4月份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以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已缴纳的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兼顾个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是办理简便。相关部门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对企业提出的缓缴申请进行审核,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在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同样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
快速启动。地市或者区县本年度内累计出现1个以上中高风险地区,即可启动此项政策。
拓展范围。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都可以享受此项政策,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精简材料。企业享受此项政策零材料,不需要提供培训计划、培训合格证书、职工花名册以及生产经营情况等证明材料。
减少环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按照该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直接发放补助。
叠加享受。这项政策与稳岗返还政策可以叠加享受。
关于失业保险保生活政策
失业保险常规性保生活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二是对领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三是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阶段性扩围政策有两项:一是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二是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今年,保障力度不减。新文件明确规定,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同时,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为确保应发尽发、应保尽保,新文件还明确要求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待遇全国线上申领统一入口,方便失业人员申领。
关于支持劳动者技能提升政策
今年,失业保险加力支持技能提升,进一步突出培训在应对疫情中的稳岗功能。在延续实施常规政策的基础上,又新增三项阶段性政策。
一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二是增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在两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充实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拓展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由目前的在职职工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三、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支持批零住餐旅游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经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我市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旅游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单位2022年1-3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与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重复享受)。企业针对政策执行期内稳定就业员工开展技能培训的,给予500元/人技能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
1.保障物流供应链运转。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季度实际发生的物流运输、货物消杀、货物核酸检测费用累计500万元以上的,经专项审计后,给予较上年同期新增部分的50%,最高不超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部门:区经济贸易局)
2.支持区内供应链互补。鼓励区内企业使用“链通高新”企业服务平台“项目对接”模块发布供需清单,且在平台完成交易确认,线下签订合作协议,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达成实质性合作的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经专项审计后,给予采购方合同执行额5%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累计最高不超20万元。
鼓励区内龙头企业使用“链通高新”企业服务平台发布揭榜清单(清单内需求主要为龙头企业急需、且目前在区内尚处于未产业化阶段),二季度如有区内配套企业可满足龙头企业主导产品的配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并被龙头企业实质性采用,合同执行额不低于100万元,给予双方各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部门:区经济贸易局)
3.鼓励孵化载体减免房租。按照市级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房屋租金。建议区内其他国有孵化载体比照执行。(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属国有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