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2022年5月10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0258,198 5510 9691(可V))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省委、省政府知识产权纲要规划以及《合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绩效考核全国靠前,知识产权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的位次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更加完善,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与区域经济、产业、科技、金融深度融合,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大幅跃升。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达到150亿元。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专员等各类人才数量较“十三五”末翻一番。
到2035年,打造世界一流的知识产权高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跻身全国前列,长三角城市战略地位更加靠前,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成效更加显著,支撑合肥原始创新作用更加突出,知识产权成为建设全球科技创新枢纽城市重要保障,。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更加完备,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更加浓厚,逐步形成高端创新要素密集、科技创新实力雄厚、国际创新交流活跃、创新成果辐射广泛,深层次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国际合作格局,助力推动我市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高地。
合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主要指标
分类 主要指标 2020年
实现值 2025年
目标值属性知识产权创造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10.66 20 预期性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量(件) 365 880 预期性 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亿元) 22.08 30 预期性 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额(亿元) / 35 预期性 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分) / 85以上 预期性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 92 预期性 知识产权管理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数量(家) 75150 预期性 知识产权服务 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家)620 预期性 知识产权人才 专利代理师数量(人) 350700 预期性。
二、深化知识产权改革探索,建立科学完备制度体系
(一)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政策制定。推动制定《合肥市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细则》《合肥市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合肥市生物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合肥市知识产权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办法》。探索制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著作权等专门政策,探索建立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评估制度。出台“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战新产业知识产权措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完善以高质量创造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统计体系,将产出高价值发明专利、适合转化的科技成果作为项目评估的核心指标。指导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加大职务发明激励力度,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政策评估机制,提高政策实施效能。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相关措施。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参与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机制。(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探索。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优化完善营商环境知识产权指标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人文社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推进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落实专利优先审查等机制,建设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PCT专利申请。鼓励国内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自贸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提升工程 强化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统一的管理和执法体制。进一步加强海关在试验区内对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监管,围绕涉外贴牌加工、跨境电子商务等特殊贸易业态,完善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加快建设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
支持建设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吸引在涉外维权、运营转化等领域各有所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供给。
三、聚焦知识产权创新创造,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合肥原始创新的知识产权创造。
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交叉前沿研究平台、产业创新转化平台、“双一流”大学和“双一流”学科以及滨湖科学城原始创新的知识产权前沿探索,推进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领域基础性专利的挖掘和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构建最优创新生态圈,打造原始创新高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原始创新知识产权创造工程强化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项目知识产权创造,鼓励前沿基础研究领域形成更多引领性原始创新的核心专利。
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原创性、基础性专利。
聚焦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围绕同步辐射、全超导托卡马克、稳态强磁场等大科学装置的原始创新,培育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和专利组合。
支持高能级重点创新平台建设,推动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科学等重大综合研究平台以及未来技术创新研究院高水平核心技术专利创造。大力实施基于原始创新知识产权战略,支持开展量子通信芯片以及基于光芯片的小型化量子通信产品、具有长相干时间的超大规模集成量子处理器、以量子测控技术和量子调控技术为核心的高精度电磁测量技术等研究。围绕人工智能领域,支持开展类脑认知与神经计算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机器人主动感知与智能人机交互、多语种智能语音及语言处理关键技术等研究,培育基于原始创新的发明专利,构筑重点产业专利池。(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可控核聚变研发及产业化,布局一批核心基础性专利。推动磁约束聚变能、高效太阳能电池及锂电池制备等关键技术研发;大力支持低温超导储能系统、超导电源、迷你型“铅基反应堆”核电源装置、高效电力存储系统等研究,培育一批前沿领域的核心技术专利。(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
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重点支持“芯屏汽合”“急终生智”等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规模化应用前景的高价值专利,形成若干个高价值专利组合,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聚焦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培育一批拥有核心高价值专利的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促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有序衔接,培育若干具有影响力的领航企业和拳头产品,形成一批自主可控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2833”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健全高价值专利创造支持政策机制,有效激励高价值专利创造,优化高价值专利考核评价机制。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家电和智能家居、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光伏及新能源、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新材料、绿色食品、创意文化等产业,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形成3-5个知识产权密集型的产业集群。
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实施一批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支持打造3个千亿级龙头企业,支持培育300户左右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冠军”企业。
积极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做好前沿新材料领域、第三代半导体产业专利布局;加快以靶向治疗、基因技术应用等为方向的国产质子治疗系统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超导技术相关专利在电力传输、磁悬浮等领域产业化应用;加快突破先进发酵工程、现代酶工程技术,推进中子技术在能源勘探、医疗等方向的应用中高价值专利培育。
(三)强化突破“卡脖子”核心技术的专利布局。
围绕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完善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专利导航决策机制,针对重点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整合各类创新资源,着力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建设若干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积极开展PCT专利申请,布局一批具有较强针对性、国际性、引领性的专利组合。支持集成电路企业申请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制度建设。发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作用,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加强知识产权鉴定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司法确认制度。健全我市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推进建立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积极开展工作试点。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发布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推进知识产权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加大对版权分类保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等。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深入实施版权正版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能力建设,强化对假冒侵权行为的追踪溯源和链条式治理。(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落实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完善证据指引和案例指导制度。加大知识产权刑事打击力度,完善犯罪侦查工作制度,支持公安部门在行政执法机构设立警务联络室。加强知识产权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建设,实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加强量刑建议指导和抗诉指导。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加强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强化审判基础、体制机制和智慧法院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优化审判机构布局,构建案件审理专门化、管辖集中化和程序集约化的审判体系。进一步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快速预审和调解速裁工作机制,大力缩短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周期。(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
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改革举措。建立完善司法审判、行政执法、调解、仲裁、社会监督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推动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协作办案及信息共享方面开展合作,实现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标准高效衔接。(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庐州海关、合肥仲裁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企事业单位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加强基层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服务机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向基层延伸,健全知识产权维权网络体系,实现维权援助网络全覆盖。推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程积极开展“三结合、三拓展、两对接”工作,打造“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载体,实现专利预审周期平均在七个工作日内。提升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能力和水平,为权利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维权渠道。
加强海外维权援助能力建设,申请建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合肥分中心,为合肥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服务,更好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
加强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优化人才选聘机制和管理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培训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队伍。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指导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开展维权援助工作。发挥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降低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成本,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面向重点市场,在电商平台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绿色通道,鼓励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等及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处置专利侵权投诉。(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合肥仲裁委、庐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探索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探索推进能源、人工智能、大健康、环境科学等重大综合研究平台、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中医药、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开发利用,探索制定相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探索构建“大智移云”等数据知识产权制度,加强数据生产、流通、运用、共享等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等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程围绕未来产业、先导产业,探索制定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基因技术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聚焦合肥16条重点产业链,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助力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
围绕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和重点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的优良植物新品种,提高授权品种质量。建立健全我市知识产权网络交易保护指导规则。
探索建立重大展会、科技论坛、体育赛事、网络直播、视听表演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推动知识产权运用转化,激励市场主体创新活力
(一)建立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建立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构建完善规范化、市场化的“一核一中心多平台”的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运营标杆城市。推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产业发展、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构建“创新+运营+产业+金融”的知识产权生态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充分实现。(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工程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知识产权集聚创新资源、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和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年均增幅2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笔数年均增幅30%以上;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常态化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组织实施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5个以上;“十四五”末,每万户市场主体商标拥有量增长30%以上。
培育500家以上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支持3家以上高校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企业1200家以上;设立合肥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股权投资基金,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以及产业投资资本,通过市场化方式共同建设运营3个以上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支持引领产业发展新趋势、突破产业核心共性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项目,支持组建产业专利池。投资设立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服务机构等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主体作用,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第三方评价机制,加速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安徽创新馆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构建知识产权金融体系。
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融资租赁相关政策,构建 “多轮”驱动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新格局,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质押物范围,探索知识产权质权、质物快速处置机制,完善相关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落实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和尽职免责相关制度,适当提高不良率容忍度。开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将高价值专利、商标和版权等共同作为知识产权证券化底层资产,构建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等多元化的收益途径,常态化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探索设立知识产权基金。引导保险机构拓宽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和范围,创新和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保险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及地方金融组织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增加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服务工具供给。(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坚持“政产学研用金服”七位一体,制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激励政策,建立全链条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体系。试点推广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实施运用,推动专利权经济价值的实现。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面向企业推广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深度合作。积极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项目开发模式,引导开展订单式研发和投放式创新,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设立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立以技术经纪人为主体知识产权转化机制,大力培育引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经纪人,为科技和产业创新提供知识产权转移、评价评估、挂牌竞拍、展览展示、认证认可等专业化服务。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企业孵化、创新服务功能融合。(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安徽创新馆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大力培育国际、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商标品牌。大力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助推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充分运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以及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培育一批富农兴农“金字招牌”。加强涉农知识产权运用,加强优秀农业、林业植物新品种推广,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促进工程出台促进合肥市区域商标品牌发展的政策,开展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评定和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工作,至少打造1个区域商标品牌,加强驰名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涉外商标等行政保护。
加大特色产业集群和区域商标品牌培育力度,组织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注册和运营管理,建立区域商标品牌服务体系,鼓励优势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商标品牌。
制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进计划。落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工作,加强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监管。探索建立地理标志产品防伪追溯系统,为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溯源管理。
着力将“中国(合肥)地理标志展示推广中心”打造成依托长三角、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线上线下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广中心,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影响力的地理标志,拓宽地理标志销售传播渠道。推动版权作品创作和高质量供给。研究制定激励版权作品创作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开展作品著作权登记。实施版权创新发展工程,加快培育文化创意、时尚、影视等领域的版权精品。(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版权创新发展工程构筑版权创新发展新优势。持续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探索推进版权创新发展建设试点工作和版权展会授权交易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文化文物单位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积极发挥版权示范园区作用,推动打造版权产业集群。
推进版权交易、保护、服务一体化发展。积极开展版权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版权贸易,扩大版权输出。对接省版权交易和服务平台,探索开展作品资产评估、登记认证、质押融资等服务,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在版权确权等方面的应用,推进更多版权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六、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完善便捷高效服务机制
(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突出政府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干网络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等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宏观数据分析、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态势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基础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负责)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布局,支持行业组织、产业园区、试点示范区、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差异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更好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大力支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已获批中心开展高端和特色化服务项目。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市场需求协调发展,开发一批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健全中小企业和初创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成一批差异化、特色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全覆盖,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整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资源,打造合肥市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形成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完备、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发挥集基础数据集成、信息整合发布、成果展览展示、项目对接交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植物新品种等基础信息开放共享。编制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等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探索设立“院士等高端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等“一站式”服务。(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9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建设合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主动面向重点产业、重大科研项目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主动为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挖掘利用。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节点建设、网点布局。构建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快速维权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等为主要节点,以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商标品牌指导站以及服务机构等为一般网点的立体化布局。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引导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高校建设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建设若干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提升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能力。
制定和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政策措施,统筹规划知识产权服务业空间布局,做好知识产权服务业载体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聚。通过政策与财政引导,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与迁出管理机制,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最多跑一地”。加强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首台套、首批次和首版次”等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推进知识产权与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深度融合,支持建设试验验证、计量监测、标准制定、认证认可等技术服务平台,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新区管委会、包河区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助推知识产权服务高质量发展。
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机构自治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管理体系。加强服务创新,探索建设科创板知识产权“加速器”,服务科创型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创新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发展,优化调整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相关政策,构建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支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打造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合肥知识产权发展联盟作用,开展行业自查与自律倡议,促进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引导社会力量构建共治格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深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构建融合贯通发展格局
(一)加强知识产权区域融合发展。
推进区域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推动合肥都市圈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作用;助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优势产业知识产权上取得新突破。发挥合肥在省域经济中引领作用,实施知识产权联动发展。根据资源禀赋、发展定位和产业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均衡发展,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打通知识产权全链条,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
加速融入长三角知识产权一体化,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探索上海张江、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重点品牌保护名录”“高价值专利保护名录”“优质地标产品保护名录”互认机制。推动区域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市场互联互通,高标准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网络,落实统一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建立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协同机制。协同开展侵权鉴定、许可转让、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评估等服务。(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林业和园林局、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海内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国际组织合作,培养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构建知识产权高端学术与实务交流平台,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研究,推动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知识产权合作,激发社会创新活力,推动区域创新发展。
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壁垒。鼓励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工业品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国外优质专利代理机构常驻代表试点工作,鼓励合肥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开展涉外知识产权业务,跟踪国际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和尽职调查。提升企业利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能力,有效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支持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业务。强化贸易投资促进机构对知识产权海外服务的保障。(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庐州海关、市工商业联合会、安徽银保监局相关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厚植崇尚创新人文氛围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支持企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合肥市重点人才项目。加大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支持力度,吸引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人才来合肥就业和落户。实施知识产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基础型、提升型、专业型人才教育培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等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执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律师和知识产权专员等培训力度。(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知识产权人才环境。落实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完善经济师(知识产权)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支持高校推进知识产权学科建设、课程开发,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创新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干部知识产权素质培养,将知识产权课程纳入党校培训和选学内容。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加强与合肥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协作。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试点高校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安徽)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安徽省版权教育基地等各类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政策研究,遴选相关技术领域的知名专家进入知识产权专家库。(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深入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积极组建“知识产权志愿者”服务队,推动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实务研究,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开展一批有国际前瞻性、高度务实性的重点课题研究,产出一批有思想、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构建知识产权大宣传格局。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借助“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等时间节点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创新创造、合法诚信的典型创新主体,结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典型案例,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厚植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知识产权实施保障,巩固事业发展坚实根基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制定行动方案年度推进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具体目标任务,推动行动方案有效落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统筹保障措施。
各级财政按照现行经费渠道加大对行动方案的工作经费保障和支持力度,推动行动方案有效落实。统筹各级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强化人员机构编制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督查考核。
加强对本行动方案开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对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