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屯溪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工作的通告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农业农业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2)49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建设3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主要包括粮食、食用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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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遴选范围
在我区辖区内,依托现有的具有较强推广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的基地,公开遴选2022年屯溪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3个。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租用合同期不少于5年或拥有自主产权。
2.基地产业类型及规模:食用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个(示范连片面积50亩以上);粮食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个(示范连片面积60亩以上)。
3.基地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区内领先水平,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4.基地所处的位置交通便利,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5.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示范基地确定后,按照省农业厅方案要求实施,经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补助,补助范围主要用于购买新机具、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补助。
三、遴选程序
1.申请认定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各镇为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①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请表;②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主推品种、主推技术、种养模式);③营业执照。2.各镇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后,形成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实施主体,统一悬挂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标识牌,并由区农业农村局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法定代表人签订《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予以实施。
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屯溪区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