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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滁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奖励补贴条件整理,想要申报该项目的滁州市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代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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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奖励补贴
南谯区:对新晋升为国家、省、市级、区级示范专业合作 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3万元、0.5 万元奖补。
二、滁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条件
(一)市级示范农场:具体推荐标准按《滁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滁农合〔2022〕1号)执行,从县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
(二)市级示范社:具体推荐标准按《滁州市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认定及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滁农合〔2022〕1号)执行,从县级示范农民合作社中择优推荐。
(三)增设推荐条件:
1、对没有小农户成员实际参与的合作社不予推荐;
2、农产品生产类型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
3、农民合作社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新农直报系统”,家庭农场必须录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否则不予推荐;
4、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异常名录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被税务部门列入税务登记非正常户的合作社不予推荐。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从事粮食生产、开展托管半托管粮食规模生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类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2、列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3、设立党支部的农民合作社;
4、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和参与“三变”改革的合作社;
5、列入省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对象的家庭农场;
6、农村产业带头人培育对象、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办领办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
7、妇女创办领办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上述就是2022年滁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申报奖励补贴条件具体细则内容了,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欢迎联系小编咨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