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淮南市关于开展2022年度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号),经研究,决定开晨展 2021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关于印发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98 5510 8672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jxj.huainan.gov.cn)右上角"企业云"栏目,点击"企业入口"下方的"惠企政策项目申报",免费注册企业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
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市经信局信息化科咨询,联系电话∶0554-6678339。
(二)项目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送推荐文件两份,电子版通过云平台在线上传。
(三)各县区(园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8时,项
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4时,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
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
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号)要求,重点支持主导产业、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市级队"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淮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都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文件;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不含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成长型小徽企业、工艺美术类企业);
2.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3.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4.年度产值累计同比下降50%以上且连续3个月产值为0的企业;
5.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纳税额或社保缴纳为O的企业(不含依法享受政策的企业)。
二、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一)奖补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 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企业
1.申报条件
(1)2021年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
(2)企业经审计的申报年度及前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2.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3.支持方式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 亿元、50 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 万元、500万元。
(二)奖补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申报条件
2021年12月底前入库未奖补的2020年至 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企业已退规,则不再享受奖补)。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2)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部门认定文件。3.支持方式
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
(三)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1.申报条件(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4)申报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2020、2021年度《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
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6)不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7)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设备补助。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
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和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2)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项目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附
件4)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3.支持方式
对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 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列入《淮南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省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申报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应保持增长或稳定;(3)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普通印刷包装和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企业;
(4)申报单位贷款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含各类财务公司);
(5)企业贷款合同必须为一年期或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不含展期、循环贷)。
2.申报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3)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
(4)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3.支持方式
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五)补助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申报条件
依据《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技装函〔2017〕20号)文件,认定为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生产单位。
2.申报材料
认定为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文件。3.支持方式
对单台(套)售价50万元以上且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产品,给予制造单位 25万元补助。
(六)支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1.申报条件
(1)已认定的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已交付,
且投保"综合险"的企业;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号),经研究,决定开晨展 2021 年度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详见《关于印发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附件2)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淮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jxj.huainan.gov.cn)右上角"企业云"栏目,点击"企业入口"下方的"惠企政策项目申报",免费注册企业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
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市经信局信息化科咨询,联系电话∶0554-6678339。
(二)项目单位对照《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市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向所在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各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报送推荐文件两份,电子版通过云平台在线上传。
(三)各县区(园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8时,项
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24时,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
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若干
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号)要求,重点支持主导产业、亩均效益评价A类企业、"市级队"制造业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 申报条件和材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单位须是在淮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
(一)基本材料
申报支持资金的单位都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报文件;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20年、2021年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21年12月社保缴纳情况。
(二)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享受资金奖补∶
1.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不含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成长型小徽企业、工艺美术类企业);
2.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单位;
3.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
4.年度产值累计同比下降50%以上且连续3个月产值为0的企业;
5.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6.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纳税额或社保缴纳为O的企业(不含依法享受政策的企业)。
二、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
(一)奖补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 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企业
1.申报条件
(1)2021年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相应标准;
(2)企业经审计的申报年度及前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2.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3.支持方式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 亿元、50 亿元、100亿元、5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 万元、500万元。
(二)奖补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申报条件
2021年12月底前入库未奖补的2020年至 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企业已退规,则不再享受奖补)。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2)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部门认定文件。3.支持方式
对当年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10 万元。
(三)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1.申报条件(1)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2)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投资额 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4)申报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
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六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之一,列入2020、2021年度《淮南市工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导向计划》;
(5)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
且项目建设期合理;
(6)不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以及落后生产工艺装备;
(7)同一项目只享受一次设备补助。2.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项目建设必要性、基本情况、
技术工艺方案、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市场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和工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3);
(2)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3)项目购置的主要生产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附
件4)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3.支持方式
对企业实施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50 万元;符合市产业发展路径、列入《淮南市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的,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需为省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申报企业近三年生产经营应保持增长或稳定;(3)不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工艺美术、普通印刷包装和纺织服装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企业;
(4)申报单位贷款银行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地方性商业银行(不含各类财务公司);
(5)企业贷款合同必须为一年期或以内流动资金贷款(不含展期、循环贷)。
2.申报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2)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文件;
(3)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
(4)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原件。3.支持方式
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五)补助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申报条件
依据《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淮经信技装函〔2017〕20号)文件,认定为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生产单位。
2.申报材料
认定为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文件。3.支持方式
对单台(套)售价50万元以上且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产品,给予制造单位 25万元补助。
(六)支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1.申报条件
(1)已认定的淮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已交付,
且投保"综合险"的企业;
(2)企业投保的首台(套)装备是指用户首次使用的前五台(套)装备产品。
2.申报材料
(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保单及保险费发票复印件。3.支持方式
对获得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的企业投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 80%给予补助。
(七)奖补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申报条件
依据《淮南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淮经信产业〔2018〕19号)文件,认定为淮南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为淮南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的文件。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八)奖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1.申报条件
依据《淮南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办法》(淮经信信〔2012〕176号)文件,择优认定的淮南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认定为淮南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文件。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九)奖补企业登云费用1.申报条件
2021年财政资金补助的登云企业。2.申报材料
登云企业与运营商签订的云服务协议。3.支持方式
对企业上云用云费用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为∶年费用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全额予以补助;年费用在1-5 万元(含5万元)的按90%予以补助。
(十)奖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1.申报条件
依据省经信厅《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优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入选"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名录,择优评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省经信厅发布的年度全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文件。3.支持方式
对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目录企业实施的绿色化改造项目,或列入绿色制造、清洁生产相关导向计划的项目,完工验收后,未获省级奖补的,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十一)奖补产品宣传推介1.申报条件
企业在央视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
(2)与媒体签订的广告宣传协议;(3)广告费用付款发票;(4)其他相关材料。3.支持方式
对企业在央视媒体进行"精品安徽"集中宣传推介的,对入选企业的广告推广费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再按照推广费的 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十二)奖补工业设计大赛1.申报条件
省经信厅组织工业设计大赛获奖的企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
(2)省经信厅公布组织工业设计大赛获奖文件;(3)其他相关材料。3.支持方式
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工业设计大赛等,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十三)奖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1.申报条件
上一年度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2.申报材料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文件。3.支持方式
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十四)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
范企业、中国质量奖,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
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企业
1.申报条件
2021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的企业。
2.申报材料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得国家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示范企业,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质量奖,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为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十五)奖补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1.申报条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择优评定的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且证书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
2.申报材料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通过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评定、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十六)奖补企业参展及展位费
1.申报条件
参加经信系统以及国内外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产业、专业
展会参展的工业企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
(2)经信部门参展通知复印件;
(3)展位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参展照片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 、
3.支持方式
支持工业企业参加经信系统组织的以及国内外大型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产业、专业展会,对展位费、运输费等给予补助。
(十七)支持重点5G产业发展
1.申报条件
(1)企业研发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为5G设备厂商量产配套,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
(2)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网络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采名录,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
(3)通过专家组的择优评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5G产品研发情况、5G产品生产经营情况、产品产销情况等);
(2)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企业5G产品实现销售收入清单、销售合同及发票等相关材料;
(4)企业5G产品进入电信企业集采名录证实材料。
3.支持方式
对企业研发射频芯片、中高频器件等为5G设备厂商量产配套,年销售额首次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对企业生产的小微基站、高端光通信产品等5G核心设备,进入电信企业集采名录,年销售额首次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十八)新型显示企业"强链补链延链"研发设备及工具补助
1.申报条件
①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②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③新型显示产业链企业2021年度购置关键研发设备及工具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单台(套)研发设备及工具价格不低于1万元,并通过专家组的择优评定。
2.申报材料
①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研发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相关业绩等);
②2021年度购置的关键研发设备及工具清单(附件5)、购置合同及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③企业需提供与申报奖补有关的全部发票原件扫描件。
3.支持方式
新型显示产业链企业购置关键研发设备及工具的,按其实际购置金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十九)新型显示企业"强链补链延链"产业化项目补助
1.申报条件
新型显示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完备,资金基本落实到位,已开工建设且项目建设期合理;2021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且单台(套)设备购置价格不低于1万元,并通过专家组的择优评定。
2.申报材料
①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情况等);
②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需提供节能审查文件;
③项目资金证明材料、经审计的项目年度投资专项审计报告、2021年度购置的关键设备购置合同、设备清单(附件5)和设备购置发票、银行划款凭证等。
④企业需提供与申报奖补有关的全部发票原件扫描件。
3.支持方式
新型显示产业链企业实施产业化项目并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300万元。
(二十)支持5G基站建设
1.申报条件
5G基站建设企业超额完成省下达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
2.申报材料
5G基站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确认文件。
3.支持方式
对完成省下达年度5G基站建设任务的超额部分按照每个基站1000元进行奖补。
(二十一)支持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
1.申报条件
①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成立一周年以上;
②近年来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③2021年度企业围绕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模式,开展的技术先进、成效显着、能复制推广的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并通过专家组的择优评定。
2.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奖补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工业互联网项目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等);
(2)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度经审计的项目年度投资专项审计报告;项目投入证实性材料(包括采购设备、信息系统、软件服务及网络改造的清单(附件6)、合同、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等)。
(3)企业需提供与申报奖补有关的全部发票原件扫描件。
3.支持方式
按照项目的总投资额(包括设备投资、网络改造、信息系统采购及软件服务等费用)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10%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2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15%给予奖补;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总投资额2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奖补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二部分 审核程序
一、下发通知
根据市政府安排,由市经信局下发申报通知。
二、组织申报
由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上报申请文件。
三、组织评审
市经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专家对有关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评审意见。
四、系统审核
申报项目通过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
五、资金安排
淮南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合审批小组对初步评审项目进行联审,提出联审意见后经市经信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资金安
排方案
六、方案公示
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方案。
七、资金下达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准府〔2021〕54号文件相关程序下达
资金计划。
第三部分 管理监督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
二、县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承担初审和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对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责任。项目资金下达后,市经信局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
三、相关事项涉及的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出具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负责。
四、对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截留、挪用、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定对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申报单位及中介机构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有关财政资金申报资格。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申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接受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监督。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 起执行,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