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皖商明电〔2022]20号)和《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送审稿)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政策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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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项目内容
(一)支持农村电商销售渠道拓展
1.支持内容: 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参加市级及以上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对展位费和人员费用等按规定给予50%以内的补助。
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
②电商企业参加的市级及以上大型农产品展销活动须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组织。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参展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件
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展会通知、参展证明(展位信息、图片、报道等)、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
2.支持内容: 对各县区、园区组织开展农村电商产销对接、直播促销等活动,网销额达1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次活动网销额5%、最高可达1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活动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件
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活动方案(需明确活动承办单位)、活动开展证明(图片、
总结、报道等);
④活动网销额第三方证明材料。
(二)支持农村电商网销品牌发展
支持内容: 对授权使用区域公共品牌、地理标志品牌的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按上行网络销售额给予1%以内、最高可达100万元的首次奖励。此项补助与本年度认定的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电商企业奖补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
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当地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品牌认定文件、品牌授权书;
④上年度网销额第三方证明材料。
(三)支持农村电商利益联结机制推广
1.支持内容: 全面推广"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签订2年及以上稳定购销协议且年采购额达50万元以上的,给予其在合作的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网销采购额5%以内、最高可达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②农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均在我市,农户需为本地居民。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③购销协议、采购额证明材料(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④电商企业提供网销产品证明。
2.支持内容:
对电商企业收购脱贫村、脱贫户农村产品,总收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的补助;对脱贫户开展订单包销并免费发放生产资料,总收购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收购金额15%以内、总额最高可达20万元的补助。每个电商经营主体获奖补资金的总额最高可达30万元。
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②脱贫村、脱贫户须为本地村和居民。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件
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③网销产品证明、购销协议、采购额证明材料(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④脱贫户需提供脱贫光荣证或村里开具的身份证明。
(四)支持农村电商冷链流通设施设备建设
1.对涉农电商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改造新增与电商发展相关的冷链流通设施设备给予投资额40%、最高可达20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②项目投资总额需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建设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
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③项目投资(费用)明细以及项目建设及费用有关的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④项目实景照片;⑤电商企业网销涉农产品证明。
2.支持内容: 对涉农电商企业租用冷冻冷藏相关流通设施设备的,给予租金30%、最高可达20万元的补助。
申报条件: ①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②年租赁费用需超过5万元。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
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③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发票等复印件;④设施设备使用实景照片;⑤电商企业网销涉农产品证明。
3.支持内容: 针对本地单一生鲜农产品研发寄递包装,推广可重复利用的绿色环保冷藏快递储存箱或保冷袋的电商企业,对经认定的年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网销额1%、最高
可达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此项补助与本年度认定的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电商企业奖补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承诺函(附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④寄递包装研发、推广使用证明;④电商企业上年度网销额第三方证明材料。
(五)支持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支持内容: 依托省级电商直播创新中心,开展省级农村电商师资课程培训、实操课程培训,提升农村电商产销对接和农产品供应链整合等服务能力。根据2022年实际培训人数按规定兑现
培训补贴。
(六)支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支持内容: 支持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农产品上行等工作。服务网点需满足年网络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单个网点支持最高可达5000元。本项支持总额各县区最高可达15万元。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符合《淮南市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实施细则》第十八条所列条件。
申报材料: ①省级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资金申请表(附件1)、涉企项目汇总表(附件2);②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情况、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承诺函(附
件3)(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③上年度网销额第三方证明材料。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近三年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在生产经营中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有一定的纳税额或社保缴纳额(不含依法享受政策的企业)。
(二)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商务、财政部门申报。所有项目申报材料需A4纸打印,做好封面(见附件4),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
公章(扫描电子档备份),一式两份。
(三)县区、园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申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出具初审意见。对于所有省级农村电商项目,涉及到年度网销额、企业注册地等数据,应留存现场无间断视频查询资料。连同申报材料5月27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商务局电商科。
(四)资金原则上支持上一自然年度内实施完毕的项目,实行事后补助。上述项目中,国家或省级同类项目已经给予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地方资金自行支持的项目除外。
(五)单一项目奖补申报金额不低于1000元。同一企业获 得省级农村电商资金奖补总计不得超过200万元。
(六)申请单位获得项目资金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 务处理,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与奖补资金项目有关的申报 资料、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财政、商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 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