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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正式启动第十二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涵盖传统文学、传统音乐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门类,重点征集具有金东地域特色、传承脉络清晰、具备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文化项目。入选项目纳入区级非遗名录体系,统筹开展保护与传承。请各申报主体对照申报细则,规范编制申报材料,按期完成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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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四)具有体现金东人民创造力的典型、代表性,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民众广泛认同并具有较大影响力;
(五)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和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六)制定具有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经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辖区内的推荐申报材料,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二)区直有关单位及团体推荐的项目,直接向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
三、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请报告。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推荐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二)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按顺序装订成册,文本封面一律用白色铜版纸予以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另需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1份(发往规定电子邮箱)。
(三)图片、辅助视频等材料。申报书、代表性图片、辅助视频等电子版材料拷至U盘,文件夹层级命名规范如下:第一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名称,第二层十个非遗门类名称,第三层项目名称,第四层项目申报书、代表性图片和辅助视频名称。辅助视频为可选材料,不作硬性要求;如需报送,须为项目介绍高清短片,时间为4-5分钟,MP4格式。
四、材料报送
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及团体将纸质申报书、电子文本、光盘及U盘于2026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金东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超过申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不予受理。
金华市金东区第十二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开启!面向富有金东本土特色、传承有序的传统文化项目,覆盖传统技艺、民俗、传统美术等类别。入选纳入区级非遗名录,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抓紧准备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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