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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淮南市田家庵区启动第三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面向在田家庵区内长期从事非遗项目传承实践、熟练掌握该项技艺,具有传承能力与意愿的民间匠人。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后,将纳入区级非遗传承人管理体系,获得相应传承扶持。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对照申报细则,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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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新入选区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2、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中无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例外;
4、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已入选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可择优补缺,原则上控制数量。
(二)申报条件凡属于田家庵区政府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范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报:
1、熟练掌握并承续某项区级(含区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2、区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项目;
3、传承谱系三代,独立从事该行业5年以上,并积极开展传承普及活动;
4、户籍及实际居住地在田家庵区域范围内;
5、积极配合文化主管部门开展公益性宣传、展演、展示等活动,认真履行项目传承、传习和传播义务,在该项目传承中具有重大作用,能自觉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培养后继人才;
6、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德艺双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有较大争议的或已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人员;
2、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各级项目从业者可自愿申报,并提供申报材料,经其项目保护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区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接到申报材料后,区非遗保护中心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报区政府批准、公布。
三、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1、申报书:《田家庵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见附件),纸质文件(一式4份,需胶装)及电子版同时上报。
2、其他证明材料:传承人老师或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人代表性的文字、、音像资料等。各项内容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取消入选资格。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从艺起始年份、传承谱系等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评审程序。
3、代表性传承人应履行的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各项目保护单位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
4、请各单位于2026年11月3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报送要求如下:(1)传承人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4份,分别装订成册;(2)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地 址:国庆中路128号田家庵区政府一楼(文旅局111室)
本次非遗传承人认定是对本土技艺的权威认可,申报材料包含传承经历、作品照片、技艺说明等多项内容。需要梳理申报材料、打磨申报事迹的匠人可以提前准备,把握本次申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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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政策讲解就到这里啦,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细节、拿不准的申报方向,都可以随时免费咨询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