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合肥市经信局正式落实《合肥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及推广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三类产品可省市同步申报互不冲突,已获评省级“三首”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属地产品,可直接纳入市级推广目录无需重复评定。本次申报覆盖全市符合条件的装备制造、新材料、软件企业,从资质门槛、材料规范到申报流程、各区差异化奖补均已明确,为企业提供清晰的申报全路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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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申报奖补补助
市级(2023—2025年)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产品,按产品单价(货值)分档给予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200万元奖励。
肥东县(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对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生产企业和应用企业,按照上级奖励资金50%最高100万元的县级配套补助。对当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的工业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最高100万元奖励。
肥西县(2023—2025年)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当年达成2笔以上销售的,每件产品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高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
经开区(2023年发布)
对新增省级首台套、首批 次、首版次等产品, 按产品单价(货值) 分档分别给予 研制单位、应用单位最高 200 万元奖励。依法支持工程 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带头应用“三新”“三首”产品。 激励金融机构等联合科创载体开发或落地科创金融场 景应用项目,对融资额度超过 10 亿元、服务企业超过 100 户的科创金融产品, 按实际投放贷款额万分之五分
档给予最高 50 万元奖励。
鼓励 “ 三首”(装备首台套、材料首批次、软件 首版次)应用示范,对经省级认定的高端医疗器械首台套及关键零部件,按产品单价(货值)的 15%,分别给予研制单位、应用企业最高 300 万元奖励。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 5 亿元、 3 亿元、 1 亿元的药品,首次突破 5 亿元、 3 亿 元、 1 亿元、 5000 万元的医疗器械, 分档给予企业最高 100 万元、 80 万元、 50 万元、 30 万元的奖励。鼓励在 肥医疗机构开展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
庐江县(2021年发布)
对当年通过省级及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首批次新材料认定的研制生产和示范应用企业、首版次软件认定的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1:1配套;未获得省、市奖补资金的,按单价(或货值)的15%,最高分别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长丰县(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对新认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研发示范应用项目,给予省级补助资金1:1配套奖励,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合肥市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申报条件
单位资质要求申请单位注册地、纳税地均在合肥市域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对应产品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或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不处于失信行为有效期内。
知识产权要求拥有申请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取得完整知识产权使用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产品核心技术需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形成。
产品技术要求产品在功能、性能等方面实现重大突破,整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需通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首版次软件需通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完成功能性能测试;产品已完成至少一次用户试用或实际使用,具备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合规性要求产品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合肥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对应质量标准,兼顾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特殊行业产品需持有对应行业准入资质。
特殊简化规则已获评安徽省“三首”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属地产品,可直接纳入《合肥市“三首”产品应用推广目录》,无需重复参与市级评定,直接享受对应配套政策支持。
合肥市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申报材料规范
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直接影响评定结果,企业需按以下要求同步准备纸质与电子材料:
纸质材料要求全套纸质材料胶装成册,扉页及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书脊明确标注申报类别(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及企业全称;三类产品对应不同封面颜色:首台套使用蓝色封面、首批次使用绿色封面、首版次使用白色封面,材料内编制完整目录与页码,确保顺序清晰。
电子材料要求提交与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的PDF格式盖章扫描件,保证内容清晰、文件命名规范、纸张方向统一,不得出现缺页、倒置、内容模糊等问题。
核心必备材料包括《合肥市“三首”产品申请报告》、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用户使用证明材料、相关知识产权证书,企业可选择性提交二级教授及以上专家推荐函、国际范围查新报告作为加分材料,也可补充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专利证书、CMMI认证等辅助材料提升申报竞争力。
合肥市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申报流程办理步骤
合肥市“三首”产品申报实行分级推进机制,全流程分为四个核心环节:
材料筹备阶段:企业对照申报条件完成内部自查,梳理全套佐证材料,按规范完成纸质胶装与电子文件整理,建议筹备周期预留不少于15个工作日,避免遗漏核心要件。
属地初审阶段:企业将全套申报材料提交至属地县区经信部门,由属地完成初步资质核验,对材料完整性、基础条件合规性进行初审,出具推荐意见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局。
市级评定阶段:市经信局组织对应领域技术专家开展集中评审,结合产品技术创新性、市场应用价值等维度进行综合打分,形成初步入选名单。
公示与入库阶段:通过评审的产品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合肥市“三首”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向社会发布并落实后续配套政策支持。
“三首”产品是衡量区域产业创新能力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核心标志,合肥市通过省市联动的评定机制、分层叠加的支持政策,既为企业核心技术突破提供了明确的申报路径,也为创新产品打通了从实验室走向真实应用场景的落地通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提前对照规则完成自查筹备,精准把握政策窗口期,依托“三首”产品评定实现技术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双重提升,深度融入全市产业创新生态,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赛道上抢占发展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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