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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非遗申报必读!桐城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绩溪第八批县级传承人+宣州区第七批区级项目/第六批传承人申报条件、年龄要求、申报流程

文字:[大][中][小] 2026/8/27    浏览次数:3    
江淮大地,文脉赓续。桐城的文庙、六尺巷,绩溪的龙川古村、徽杭古道,宣州的敬亭山、谢朓楼——三座城市承载着安徽深厚的文化记忆。如今,安徽三地非遗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项目、绩溪县第八批县级非遗传承人、宣州区第七批区级非遗项目暨第六批区级非遗传承人申报通道已全面开启!宣州区9月1日初审截止(正式材料9月20日),绩溪县9月20日截止,桐城市9月30日截止——符合条件的保护单位、民间艺人和传承人,请务必抓住这次官方认证的宝贵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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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桐城市第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面向桐城市辖区内,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大门类。
申报项目须尚未列入桐城市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优先征集红色文化、乡村振兴、中医药、文旅融合相关特色项目。
二、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价值,体现桐城地域文化特色;
2.具有活态传承特点,在本地群体中世代流传,传承脉络谱系清晰,有明确的传承人群;
3.在桐城市域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
4.项目存续现状清晰,有条件开展保护传承工作,申报单位可落实后续保护举措;
5.不属于现代创新产物,不受理纯文物、静态史料类项目。
三、申报途径
1.各乡镇(街道)文化分馆收集本辖区项目,初审后统一报送至桐城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作为保护单位进行推荐申报;
3.公民个人可以向属地镇街文化分馆提出项目线索,由属地组织正式申报。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
2.项目佐证材料:
-项目说明、历史沿革、传承谱系;
-实物照片、活动现场图片;
-项目专题录像片(5?8分钟,MP4格式,完整展示项目核心流程);
-地方志、文献记载、老照片等史料佐证;
3.项目保护计划:明确未来五年保护目标、工作举措、经费安排;
4.保护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机构证书);
5.全套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五、评审认定流程
1.材料报送:所有申报材料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至桐城市文化馆(市非遗保护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市非遗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开展初审。
3.专家评审:组织非遗专家开展评审,必要时赴现场实地核查项目活态情况。
4.社会公示:拟入选项目对外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日,接受社会异议反馈。
5.公布入库:公示无异议后,由桐城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报请市政府批准,正式公布第七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同步明确项目保护单位。
六、其他重要提示
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客观,严禁虚构历史、伪造传承线索,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提交纸质材料不予退回,申报方自行留存备份。
2.申报表模板、填报说明等附件,请查阅桐城市文旅体局、桐城市文化馆官方发布原文下载。
3.业务咨询单位:桐城市文化馆(桐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安徽绩溪县第八批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认定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10年以上),在该领域或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四)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和法人。
二、申报范围
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一)新入选第八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二)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
(三)部分前七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虽然已有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但平均年龄超过70岁,或因传承需要,确需增补传承人的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为扭转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年龄老化的问题,上述符合条件的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年龄不超过70岁的人选。
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上述重点申报范畴内,单个项目申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二)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三)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四)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五)仅从事非遗活动策划、组织的人员;
(六)行政机关及非遗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推荐申报表: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社会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作的贡献;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授权书;专家评审意见;乡镇人民政府意见等(见附件1);
(二)推荐申报片:体现申请人技艺情况的音像资料(见附件2);
申报材料应突出申报者的精湛技艺。各项内容要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向当地乡镇提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
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可以向当地乡镇推荐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但应当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并提供推荐材料;
3.县文旅局接到申请材料或推荐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认定,并发放证书。
五、工作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是推进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普查摸底,做好推荐申报工作。相关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须于2026年9月20日前上报至县文旅局。凡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不予受理。
安徽宣城市宣州区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及第六批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3、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4、在一定群体或地域内世代相传,具有较长的传承历史、清晰的传承脉络,至今仍以活态形式存在。
5、具有宣州文化的代表性、典型性,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有明显影响力。
6、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二)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申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报告,对申报项目名称、保护单位、项目初审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推荐申报书(附件1)
包括项目基本信息、建议保护单位、项目保护计划、传承人、代表性图片、传承群体同意申报及参与保护工作声明书等。
3、推荐申报视频等辅助材料
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视频,3-5分钟,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其他有助于体现项目情况的文字、图片、报道等佐证材料。
二、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所传承的项目已列入宣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3、长期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实践累计10年以上;
4、在所从事的非遗相关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5、在该项非遗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6、户籍在宣州区或长期居住和工作在该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的居民。
(二)推荐重点
重点侧重以下项目申报:
1、宣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中目前没有代表性传承人的项目;
2、现有宣州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项目;
3、已有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人的项目,原则上不再推荐申报,确因传承工作需要,可适当增补,但要从严掌握。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该项目领域内存在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
(三)推荐申报材料
1.推荐报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文旅局推荐申报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报告,对申报人、材料初审情况进行简要说明。
2.推荐申报表(附件2)
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等。
3.辅助资料
包括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视频;体现有关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等材料;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三、申报程序
(一)递交材料。各申报主体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或高新区管委会递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遴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高新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和汇总,经核定后,向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报。
(三)项目评审。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论证、评审。
(四)项目公布。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专家审核意见进行公示,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报请宣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颁发奖牌;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由宣州区文化和旅游局公布,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事关非遗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安排专职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项目和传承人,严格对照标准,对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资格和能力等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加强沟通,按时申报。要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报送。推荐申报期间,要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高新区管委会统一将推荐报告、项目推荐申报书(传承人推荐申报表)、推荐申报清单(附件3)、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签字盖章部分拍照扫描),于2026年9月1日前报送至邮箱xzqfeiyi@163.com初审,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
初审通过后提交项目推荐申报书(传承人推荐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以A4纸印制,图片页面彩打,按顺序装订成册。由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高新区管委会统一将两份项目推荐申报书(传承人推荐申报表)报送至宣州区文化馆3楼社会文艺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均为原件,将全部归档,不退回。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予受理。
报送单位:宣州区文化馆3楼社会文艺部
最后再次提醒:安徽三地非遗申报正在同步进行中。桐城市为第七批县级项目申报,9月30日截止;绩溪县为第八批县级传承人申报,9月20日截止;宣州区为第七批区级项目和第六批区级传承人申报,9月1日电子初审、9月20日纸质终报。三地申报类型、截止时间、材料要求、受理单位均有差异,请各位申报人务必对照所在地区和要求精准准备。申报不收费,材料制作费自理。政策咨询可拨打 15855157003(微信同号) 。预祝各位申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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