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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牛区“揭榜挂帅”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最高千万补助,经费“包干”管理
科技创新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重大利好!成都市金牛区正式启动“揭榜挂帅”新机制,直面产业真问题、企业真需求。本次新政力度空前:财政支持最高可达1000万元,并对政府出题项目实行颠覆性的“包干制”经费管理——揭榜团队无需编制预算,享有极高自主权。无论您是手握关键技术,还是苦寻解决方案,这都是不容错过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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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我们的专业广度,以下是我们精通的部分项目矩阵:
资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
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
智能绿色: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绿色工厂、两化融合;
专项荣誉:首台套、老字号、质量奖、科技成果评价;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软件著作权;工商财税同步提供专业规划。
选择我们,就是选择一个全面、可靠的成功保障体系——让您专注核心业务,将专业的事交给我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项目定义
成都市金牛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是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重点产业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等问题需求为导向,创新科研组织模式,通过科技部门发布榜单需求、匹配创新资源、择优立项支持的科技项目。
第二条项目分类
重点聚焦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需求,揭榜挂帅项目分为政府出题类项目和企业出题类项目。
1.政府出题类项目。由区科技局会同产业园区管委会、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围绕金牛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聚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等需求凝练提出的揭榜挂帅项目。
2.企业出题类项目。由区内重点产业企业为提升自身技术创新能力,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转化重大科技成果、建设及开放应用场景等需求凝练提出的揭榜挂帅项目。
第三条支持方式
揭榜挂帅项目给予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涉及全区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揭榜挂帅项目,经区分管领导专题会审定后,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1.政府出题类项目。该类项目由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参照“包干制”试点政策,进一步简化科研经费管理,揭榜方无需编制项目预算,经费使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可不配套资金。
该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付剩余资金。
2.企业出题类项目。该类项目以技术需求企业投入为主,技术需求企业与揭榜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项目合同金额应不低于500万元(含)。区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按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补助技术需求企业。
该类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方式,采取“里程碑”考核,立项后给予立项财政资金的40%,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或合格的拨付剩余资金。
第四条管理职责
1.区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揭榜挂帅”制度规范,统筹发榜、揭榜、评审、立项、验收等工作,可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相关具体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资金保障,指导用款单位规范开展绩效评估。
3.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蓉北商圈服务局及产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产业园区、产业链产业细分领域榜单需求,收集产业园区、产业链细分领域企业需求,参与立项评审、过程管理与验收等工作。产业(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实施。
第二章条件要求
第五条榜单要求
榜单应聚焦重点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场景建设,考核指标应可量化、有明确成果,能够有效支撑目标实现,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1.政府出题类项目榜单
(1)优先支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保障重点领域安全的科技项目;
(2)突出对产业园区建设、重点产业链发展以及新兴产业培育、未来产业布局的支撑作用;
(3)实施全过程管理,有明确的监督部门,做到服务到位,监督有效、过程可查、责任可溯。
2.企业出题类项目榜单
(1)发榜企业应是在金牛区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对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工艺以及应用场景建设等有内在迫切需求,在项目攻关成功后能率先在本企业推广应用,能够显著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具有保障项目实施的资金投入,能够提供项目实施的配套条件;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第六条揭榜条件
揭榜方应是省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较强的研发实力、良好的科研条件、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
2.能针对发榜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协助发榜方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3.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
4.揭榜方与技术需求企业无隶属或股权等关联关系。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施流程
揭榜挂帅项目组织管理主要包括需求征集、需求论证、发布榜单、揭榜申报、评审遴选、组织对接、项目立项、签订揭榜协议、项目实施管理、任务验收与绩效评价等环节。
1.需求征集。区科技局发布征集通知,各产业园区管委会、蓉北商圈服务局、产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产业园区、产业链产业细分领域发展相关需求,并收集产业园区内、产业链相关企业需求,报送区科技局汇总。需求方填报揭榜挂帅项目需求,主要包括:需求背景、需求内容、拟解决关键技术及其指标、成果转化内容与形式、时限要求、项目总投入及对揭榜方要求、产权归属、利益分配等内容。
2.需求论证。针对征集的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区科技局可报送需求的相关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组织对征集的需求进行论证,遴选出符合相应标准的我区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急需的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项目。
3.发布榜单。区科技局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意见,与报送需求的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形成建议榜单,建议榜单经区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审定后,形成正式榜单,向社会公开发布。涉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宜公开的,可定向发布。
4.揭榜申报。各有关单位结合榜单要求及自身情况,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申报书。
5.揭榜评选。政府出题类项目,由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对揭榜方资质、方案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建议揭榜方,核定揭榜挂帅项目经费总额。企业出题类项目,原则上由发榜企业自主择优选定揭榜方、商定揭榜挂帅项目经费总额,报区科技局审核。
6.组织对接。政府出题类项目,由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报送需求的相关单位与揭榜方对接,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细化“里程碑”考核节点、考核方式和考核要求,明确经费额度、奖惩措施和成果权益归属等约定。企业出题类项目,原则上由技术需求企业与揭榜方自主商定,报区科技局审核。区科技局根据对接情况汇总建议揭榜方,并向社会公示揭榜结果。
7.项目立项。区科技局汇总公示无异议的揭榜挂帅项目,报区分管领导专题会审定后,确定立项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向社会公示。
8.签订揭榜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区科技局正式下达揭榜挂帅项目立项通知书,组织相关需求方、揭榜方正式签订揭榜协议,细化“里程碑”考核节点、考核方式和考核要求,明确经费额度及拨付方式、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约定。
9.项目实施。揭榜挂帅项目的各方应共同遵守协议约定,积极落实项目实施条件,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政府出题类项目由报送需求的相关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服务和监管,企业出题类项目主要由技术需求企业负责。揭榜方应主动报告项目重大进展、重大问题,积极协助发榜方推广应用。区科技局将对项目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依据揭榜协议约定,按照“里程碑”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对于实施不力的项目及时终止。
10.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到期后,由区科技局会同提交需求的相关部门、技术需求企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通过现场验收、用户试用和第三方评测等方式共同对揭榜挂帅项目进行任务验收和绩效评价。用户意见作为形成项目验收结论的重要考量。
第八条探索试行“赛马”
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每个榜单任务择优选定1个揭榜方。对于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根据揭榜申报及评审情况,探索采取“赛马制”方式,同时支持2个及以上揭榜方并行攻关。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落实挂帅攻关
赋予揭榜方攻关方案制定、技术路线确定、攻关团队组建、经费支出管理等自主权。项目立项后,一般不得更换揭榜方,项目负责人在揭榜攻关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因更换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经区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该项目不再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已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应予退回。
第十条实行“里程碑”管理
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在任务书中明确“里程碑”节点,应包括阶段攻关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对应指标及考核方式、资金拨付方式及条件、奖惩措施等。
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延缓、无法继续实施的,经区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按项目立项程序报批后,可延期、终止实施;项目延期的,最长延期不超过6个月,项目应在审定延期时间内完成;项目终止的,结余财政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发现弄虚作假、串通控榜等不良行为,经区科技局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按项目立项程序报批后,予以撤销立项。项目撤销的,已拨付的全部财政资金按原渠道退回。
第十一条恪守科研诚信
揭榜挂帅项目各方应恪守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规范。相关政府部门应全程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对履职不力将追究责任。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并依规列入失信行为记录或进行失信行为惩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解释机构
本办法由成都市金牛区科学技术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25年12月28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施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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