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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徽省16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时间流程和申报条件要求、打分标准整理如下,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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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实行总量控制
认定总量为450家,其中:综合基础设施类30家、建筑工程类55家、市政工程类35家、交通运输类30家、水利工程类30家、通信工程类10家、其他总承包类15家、专业承包类40家、建筑劳务类25家、园林绿化类30家,建筑装配式企业25家,勘察设计类企业3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5家,工程监理企业25家,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9家(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各3家),工程招标代理企业16家,施工图审查机构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15家。各市分配指标我厅后期印发。
二、企业按自愿原则参加认定
认定依据是以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社会责任履行、企业经营发展、企业管理创新、企业建造能力、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情况,由建筑业企业按《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和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标准(见附件),自主选择与企业资质等级或主营业务最相匹配的一项类别进行申报。
直报类(综合基础设施总承包类、通信类、劳务类、工程质量检测类)的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他类别的在线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企业注册地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企业在申报时,应以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的企业法人账号登录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申报网址:安徽政务服务网,在搜索栏中输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进行搜索,进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评选”办事指南,点击“在线办理”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三、安徽省16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申报时间及推荐流程
申报直报类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14日—12月20日上传申报材料,申报其他类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21日—12月31日上传材料。
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对申报企业资格及材料初审,按认定标准进行初步认定。
各市、省直管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及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和正式推荐文件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汇总推荐企业名单,形成正式推荐文件,于2025年1月15日前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推送至我厅。
四、安徽省16市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相关要求
1.企业申报时原则上只能选择一项类别申报,申报综合基础设施类的应具备特级资质或两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中一项应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国有控股企业自评分不低于80分,民营企业自评分不低于70分,劳务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工程质量检测类企业自评分不低于60分,通信工程类企业暂不作分值要求。企业在某一类别、某一项标准有多个支撑材料的,可一并上传。
2.各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在组织申报过程中应严格纪律要求,认真做好组织认定工作,统一做好本地区申报系统权限分配,如系统认定负责人员有变更,请及时与我厅建设信息中心联系,办理认定人员权限分配调整。
3.申报过程中,如需政策咨询的,可联系相关人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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