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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人认定意义!荆门市省各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材料要求、程序整理如下,东宝区、掇刀区、钟祥市、京山市、沙洋县、屈家岭管理区需要咨询申报代办非遗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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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省各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
省文化和旅游厅一般每五年开展一批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
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二)已被认定为市(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年(含)以上;
(三)熟练掌握其传承的省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
(四)是传承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人员,在其所在团体、项目所在领域和区域内被公认具有代表性、权威性和较大影响;
(五)履行传承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六)居住或长期工作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流布地区。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没有认定代表性传承人的,一般只申报1人。被认定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因去世、丧失传承能力或被取消传承人资格的,可等额申报。
群体传承性强的省级及以上代表性项目原则上不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凡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履职不积极传承成效不突出的传承人和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且不直接从事传承活动的人员,不得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荆门市省各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程序
(一)具备申报基本条件的传承人向所在地的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传承地不一致的,应当向传承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
(二)项目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遴选,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市(州)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提出推荐名单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材料提交专家评审会。
申报人是省直单位的,参照以上程序进行遴选推荐,可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荆门市省各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材料
申报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
(二)市(州)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省直单位的推荐报告;
(三)反映推荐对象技艺特点和授徒传艺情况的视听资料;
(四)附属材料,主要包括反映推荐对象技艺水平、成就的证明材料、持有的相关实物照片和资料复印件等。申报传统医药类传承人的,应提供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意见。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荆门市省各地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意义哈搜出
市(州)、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每年年初将上年度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和绩效评估情况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依法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提供必要保障,省文化和旅游厅每年从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中给予省级代表性传承人适当补助,市(州)、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给予适当的补助。
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发放应与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挂钩。
接受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的个人未按规定开展相应的传习活动,或者将补助资金用于传习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可以视其情形,作出核减、停拨补助费或者收回已拨补助费的处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传承义务履行好、业绩突出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市(州)、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给予其适当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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