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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奖励政策,有陕西省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汉中市、榆林市、安康市、商洛市的企业要申请五个一工程奖的,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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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补贴政策奖励标准
1、电视剧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精 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项的,给予创作单位及主创人员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2、纪录片和动画片获得中国电视星光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广播剧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给予创作单位及主创人员一次性奖补30万元。
政策依据:《陕西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剧目奖补实施细则》【政策文件附文章末尾】
陕西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条件
(一)作品门类:戏剧、电影(包括动画电影、记录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图书(包括文学类图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共六类。
(二)申报作品资格要求
1.戏剧演出场次不少于30场。
2.电影必须已在电影院线放映并有较好票房效益。少儿影片、农村题材影片、少数民族题材影片不设公映要求,但应在电影频道播放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3.电视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视台播出,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4.广播剧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播出,并产生广泛社会影响。
5.歌曲必须已在省级或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多次播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报送歌曲必须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请在报送前自行协商解决。
6.图书须为国内原创作品,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发行量不少于1万册(套)。其中,文学类图书包括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和少儿读物中,文件学习辅导读物、文章汇编、诗歌、百科科普、漫画图画、低幼读物等不参评。
陕西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剧目奖补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剧目奖补工作,根 据《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发展财税金融政策措施》(陕财办 教〔2022〕4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 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陕政发〔2012〕3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获得国际、国家级大奖以及在央视主频道和头部网络平台播出的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精品剧目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 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精品剧目奖补实行“单位申报、部门审核、财政核拨、跟踪问效”的管理运行机制。
第四条 奖补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剧目创作单位一视同仁。
第二章 奖补内容和条件
第五条 奖补内容主要包括:
(一)广播电视类: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
(二)网络视听类:电视剧、网络电影、纪录片、动画片。
第六条 奖补条件
申报奖补的创作单位或主创人员,必须是在我省境内注册登 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以本单位(本人)为主导完 成作品创作及播出,并同时拥有获奖或播出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版权。
第七条 申报奖补的获奖作品,必须是政府或协会奖项的最高奖。同一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奖项给予奖补。
第三章 奖补标准
第八条 广播电视作品奖补标准:
1.电视剧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全国精 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项的,给予创作单位及主创人员一次性奖补300万元。
2.纪录片和动画片获得中国电视星光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3.广播剧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给予创作单位及主创人员一次性奖补30万元。
4.纪录片和动画片获得奥斯卡金像奖及同级别国际奖项的,给予创作单位及主创人员一次性奖补100万元。
第九条 广播电视作品播出奖补标准:
1.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黄金时段(中央1套19:00 —22:00)首播的电视剧和纪录片,每集一次性奖补15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非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一次性奖补10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2.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剧频道黄金时段(中央8套 19:00-22:00)首播的电视剧,每集一次性奖补12万元,每部最 高不超过400万元;非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一次性奖补8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3.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纪录片频道黄金时段(中央9套、10 套、17套19:00—22:00)首播的纪录片,每集一次性奖补12万 元,每部最高不超过400万元;非黄金时段首播的每集一次性奖补8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频率播出的广播剧,每集一次性奖补2万元,每部最高不超过10万元。
5.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综合频道(中央1套)首播电视动画 原创作品,按二维动画片2000元/分钟、三维动画片3000元/ 分钟,给予一次性奖补,每部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在电视动画 片频道(中央8套、中央14套)首播电视动画原创作品,按二 维动画片1500元/分钟、三维动画片2000元/分钟,给予一次性 奖补,每部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在省级卫视首播电视动画原创 作品,按二维动画片500元/分钟、三维动画片800元/分钟,给予一次性奖补,每部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条 网络视听作品奖补标准:
(一)获得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视星光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网络视听作品,按照电视剧、网络电影、纪录片、动画片等类别给予奖补。
1.电视剧(每集30分钟及以上),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 一次性奖补;电视剧(每集30分钟以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补。
2.网络电影。网络电影(60分钟以上),给予不超过200万 元的一次性奖补;网络电影(10-60分钟),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3.纪录片和动画片。多集纪录片和动画片(每集30分钟及 以上),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多集纪录片和动画 片(每集30分钟以下),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单集纪录片和动画片,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二)对在头部网络平台播出且在一个评比年度内有效点击 量(按其与平台分账、播放量或热度值等指标佐证核查)达到 1000万人(次)以上的影视剧进行评选,每年择优不超过5部
作品给予奖补。
1.电视剧。电视剧(每集30分钟及以上),按每集10万元 奖补,每部最高奖补不超过300万元;电视剧(每集30分钟以下),按每集8万元奖补,每部最高奖补不超过200万元。
2.网络电影。网络电影(60分钟以上)每部最高奖补200万元;网络电影(10-60分钟)每部最高奖补100万元。
第四章 申报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广播电视剧目创作单位(社团或个人) 在取得获奖证书和播出证明后,可向本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后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局。
第十二条 省广播电视局对项目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相关奖补标准提出奖补资金建议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6月底、10月底前汇总报送省财政厅。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对省广播电视局报送的奖补建议方案进 行复审,审核无异议后,于每年7月底、11月底前分别批复下达奖补资金预算。
第五章 资金拨付及使用
第十四条 奖补资金拨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获奖 及播出作品创作单位(社团、个人)属省直单位的,奖补资金直 接拨付主创单位;属市、县及民营文化单位的,通过省广播电视局拨付主创单位。
第十五条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创作播出成本以及进行艺 术再创作,其中:用于艺术再创作的资金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总额的50%。对个人的奖补资金,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 奖补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接受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省级广播电视局对剧目的社会 效益及后续艺术再创作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申报单位对 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以及未按规定使用奖补资金的,将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制度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由省广播电视局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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