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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西安市惠企奖励政策,快来看看吧!如果企业有申报需求的,可以联系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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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资支持。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工业新建项目,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 40%以上的,按照完成投资额的 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2. 运营支持。对新招引工业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并且年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一年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 1∶1 的比例分担。【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3.采购支持。支持新招引的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企业与本地制造业企业加强合作,设备采购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新招引企业,按不超过实际采购额的 30%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 2000 万元。【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4.研发支持。支持知名企业设立研发基地,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并达到一定规模,且纳入秦创原创新平台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5.集群支持。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1000 万元的产业链配套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 2%,给予引进单位或机构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6.技改支持。对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 万元。【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7.中介支持。对介绍引进符合我市支柱产业的工业项目,3 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并获得项目方认可的招商中介机构(商协会、校友会等专业机构及本地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10万元经费奖励。【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8.合力支持。对市委、市政府确定“一事一议”的重大招商制造业项目, 市级给予一定支持。【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 年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的通知》】
9.鼓励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持,按年度新增配套(供应)额的2%,分别给予双方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补助。支持企业新增产能,对上半年拟竣工投产的新增工业产能项目,依规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加大对技术改造扶持力度,2022年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对积极扩大产能和销售的制造业企业用电给予优先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且较上年增长30%以上的,按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优化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供应,降低企业拿地成本。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继续落实秦创原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兑现政策。在2022年新增用能指标上,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区域适当倾斜。【来源:《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
10.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围绕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对立项建设的市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纳入“秦创原”立体联动孵化器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前资助支持;获批国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的给予1000万元支持。支持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开展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人才培育和协同创新等工作,对绩效显著的每家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其对地方综合贡献总额的30%给予补贴。【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11.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对来源于高校院所,或与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的科技成果企业实施转化的项目,总投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科技研发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企业实施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标准执行。【来源:《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12.强化工业园区设施建设。对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 “园中园”,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入园进区”企业,按每平方米8元/月给予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的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3.支持园区招商引资对工业园区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投资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 1亿元以上,按完成投资额的 5‰ 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4.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对年产值超过100亿元且对全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5.支持中小企业和军工单位降低融资成本。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增速超过30%的中小企业和军工单位的新增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6.支持试点示范企业。对获得省级或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服务型制造、企业技术中心、工业互联网示范、技术创新示范、制造业创新中心、绿色制造、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业设计中心等认定的企业(项目、平台、产品),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50万元奖励。【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7.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10亿元、增速超过30%,和对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增速超过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8.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对2021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并网次月起给予投资主体0.1元/千瓦时补助,连续补贴5年。【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19.推广光伏储能系统建设。对2021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20.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城建计划2021—2023年每年列支1000万元,对新建建筑同步设计、施工、使用的建 筑光伏一体化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建设单位0.3元/瓦的工程补助,单个项目(非单体建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使用建筑光伏构件替代建筑装饰材料的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正常运行一年后,按装机容量给予建设单位0.2元/瓦的工程补助,单个项目(非单体建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不重复补助。【来源:《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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