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经认定的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后续可参与园区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最高可获得50万元资金奖补。关于2023年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申报范围条件、流程和材料,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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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申报范围
以培育和支持大数据产业为导向,具有一定物理空间,管理机构为独立运营主体,能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保障的产业园区。
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对照《认定办法》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园区推荐至市数据资源局;
(三)市数据资源局对县区申报材料进一步审核后确定拟认定结果,并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数据资源局联合相关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调查答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
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
2.园区管理运营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专职管理人员名单、社保清单,园区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园区物业产权相关材料。属于租用物业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属于聘用管理运营的,提供园区运营管理合同;
4.园区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加盖入驻企业公章)、入驻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入驻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按顺序编号对应;
5.认定指标响应表及涉及的相关材料;
具体参照附件2《合肥市大数据产业园区认定申报书(模板)》;
(二)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纸质版(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七份)及电子版需提交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由其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
(三)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