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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如何申报?想申报的企业可要抓紧时间领补贴了!关于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奖励条件、材料、流程的详细内容,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想申报青年创业园的企业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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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奖励补贴:
青年创业园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给予资金补助。从起,每一类市新认定的青年创业园,根据竞争评审结果确定为A、B、C、D、E五级。每一类市青年创业园按照级别累计最高分别给予不超过7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补助。鼓励各地加大对青年创业园支持力度,协调各类配套资金扶持青年创业园后续发展。
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范围
凡符合《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2〕14号)规定条件、已建成运营的创业园均可申报,申报园区名称必须含有“创业园”字样。已认定为“青年创业园”的园区不得重复申报。
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青年创业园的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园区名称必须含有“创业园”字样,在参与申报认定当年的6月底前已运营满2年。
(二)园区已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或团委部门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有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发展计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三)园区产权明晰,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近2年实际利用率每年均不低于60%,园内水电、道路、消防、通讯等基础设施以及基本办公条件、仓储空间、后勤服务等配套设施完善;
(四)已认定为国家(省)级留学生创业园、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省级农民工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集中专项补贴的省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不得申报青年创业园。
(五)同一园区不得以两个及以上园中园的形式申报青年创业园。
申请青年创业园的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一)创业园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其宗旨是服务创业者创新与创业,具备承担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
(二)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创业孵化流程、创业管理制度、准入与退出机制、创业孵化服务规程、日常运作管理等制度健全,服务流程规范。
(三)设立有创业公共服务机构,拥有能够开展创新创业服务的专业队伍和培训讲师、创业导师的专业运营管理团队,配备了3人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能够为入孵创业实体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创业辅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一站式”创业服务;能够协助入孵创业实体享受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申请青年创业园的园区应同时满足以下孵化条件:
(一)园区入孵的创业主体为4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留学归国人员、返乡农民工等青年群体,且为企业主要投资人和法人代表,创业实体符合当地产业发展方向且有较强的成长性。
(二)园区内以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产业为主要扶持方向,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十大新兴产业的企业占园区内企业30%以上,青年群体创业创新企业超过15家或占入孵创业实体的60%以上,带动就业人数300人以上,且有进一步引进、培育创业创新型企业发展的规划和配套推进机制,有创业创新项目培育计划。
(三)政府帮扶创业实体(包括创业团队及创业组织)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创业孵化效果明显,自园区运营以来,入孵的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每年新入孵创业实体10户以上。
第七条申报园区应当在物业服务智慧化、项目管理数字化、创业服务平台化、产业布局生态化等园区运营模式、管理模式上有创新,或在孵化效果、创新支持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园,由创业园建设主体向所在地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创建申请;
(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局、团市委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创业园择优推荐,经市政府同意后,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送申报材料;
(三)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创业园组织开展竞争性评审,择优推荐拟认定的创业园;
(四)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认定的创业园进行实地核查。
(五)对通过评审、核查的创业园择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认定为“合肥市青年创业园”。
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创建合肥市青年创业园,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区市人民政府推荐函。
(二)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
(三)佐证材料。
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时间要求
(一)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
(二)各市要加强对申报创业园的指导,按照认定条件认真筛选,提高申报质量。推荐的园区扶持产业方向明确,兼顾一二三产业,优先推荐扶持十大新兴产业企业的园区。各市推荐一般不得超过2个。
(三)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须完整、规范、真实,可比照《合肥市青年创业园建设管理办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凡伪造、虚夸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四)各市请通过合肥市政务服务网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报。另外,申报材料一式10份邮寄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失业处。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地址:合肥市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