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保护传承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蚌埠老字号”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蚌埠老字号”推荐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摸排。“蚌埠老字号”认定工作,有利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扩大品牌影响、促进企业发展。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蚌埠老字号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标准,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引导和扶持,择优培育一批拥有世代传承的独特产品、精湛技艺和服务理念,具有较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较大的品牌价值、经济价值以及文化价值的蚌埠老字号。
二是加强宣传,认真梳理。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挖掘辖区内老字号资源,摸清企业情况,广泛宣传政策,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老字号企业申报。帮助企业深入挖掘老字号历史渊源、传统技艺和品牌内涵。申报企业需提交申请蚌埠老字号认定报告,并据实填写蚌埠老字号申报表(附件1),以及详细的有关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的证明性材料(申请材料按照企业申请认定报告、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已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安徽老字号”不需重新参加认定。
三、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透明原则,逐条对照《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严把审核关。申报企业所在地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审核,提出评估推荐意见后报市商务外事局。要认真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商标证明是否一致。本次申报要求企业产品、技艺或服务需拥有鲜明的蚌埠特色,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前景较好。对企业提供的企业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有效证明性材料,要求描述清晰、证据充分、没有争议。
四是及时报送,规范管理。各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推荐文件(两份)、2023年蚌埠老字号申报资料初审情况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三份)于6月15日前统一报至市商务外事局流通科(电子版发至邮箱),同时督促现有老字号企业填报“经营情况统计表”(附件6),汇总后也于2023年6月15日之前反馈市商务外事局流通科。我局根据报送情况,做好老字号企业动态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