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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13地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及其申报条件,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相关细则内容,如果江苏省常州市、徐州市、南京市、淮安市、南通市、宿迁市、无锡市、扬州市、盐城市、苏州市、泰州市、镇江市、连云港市企业想要申请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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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龙头骨干企业
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龙头骨干企业,按不超过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的实际出资额现金部分的5%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不超过软硬件投入的20%、不超过贷款利息的40%予以补助,两者合计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软件企业
对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软件企业,按不超过上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相关投入的2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首次获得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外地迁入我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
自2021年11月23日起施行。
3、无锡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于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复审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外地迁入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迁入当年视作首次获评进行奖励。
实施时间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4、徐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国家级60万元,省级40万元,市级20万元。
5、常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
自2021年3月23日起施行。
6、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张家港市
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5万元奖励;入选省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小巨人(高成长)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入选苏州市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起施行。
太仓市
新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奖励30万元,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奖励15万元。新获得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的,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昆山市
对认定为昆山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隐形)小巨人企业,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精特新”产品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列入昆山市级“隐形冠军”培育库的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以上“隐形冠军”、制造业单项冠军等称号的企业分档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19年2月19日起施行。
吴江区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苏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25日起施行。
吴中区
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对新获认定的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产品和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城区
对认定为制造业国家级、省级单项(打)冠军企业(产品)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
工业园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包含上级奖励资金)。
实施时间:自2021年10月21日起施行。
高新区
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含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市专精特新企业称号的,高新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南通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软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8、连云港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8月30日起实施。
9、淮安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获批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奖励150万元,对首次获批的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对外地迁入的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同等级别的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2年2月14日起实施。
10、盐城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11、扬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
实施时间: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
12、泰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培育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50万元奖励。凡新获认定的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产品、“隐形”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5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获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当年其单个专利新产品开票销售突破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新产品开票销售的2%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18年12月10日起实施。
13、宿迁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政策
对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
实施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标准
一、申报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申报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和排名(满分6分)
A.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10%以上(6分)
B.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5%-10%或排名前十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4分)
C.全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前三名(2分)
D.不属于上述情况(0分)
10.企业和产品所属产业领域竞争优势(每满足一项按级别加分,满分9分)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C.分布在江苏省“531”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提升产业链3分、优势产业链2分、重点产业链1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2.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3.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4.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