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省科技厅面向全省征集长三角联合攻关及国际科技合作技术需求,详见《关于征集安徽省长三角联合攻关及国际科技合作技术需求的通知》(附件1),请有技术需求的企业积极填报,于3月31日将《项目需求征集表》(附件2)发送至合肥市科技局邮箱?hfskjj6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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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 、征集重点
1. 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重点围绕《安徽省“十四五”科技 创新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336614” 总体布局,支持我省企业牵头,与长三角地区相关单位开展联合
攻关。项目实施周期周期2-3年。
2.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围绕《安徽省“十四五”科技创新 规划》中的重点领域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336614”总体
布局,支持我省企业牵头,与国(境)外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攻关
或技术转移。项目能充分利用境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聚焦解决 “卡脖子”技术和进口替代产品,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实施周期2-3年。
二、 项目条件
1.项目须围绕我省重点产业,主要解决关键技术瓶颈,以突 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关键设备、关键材料、核心工艺等技术短板 为目标,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上下游产业链创新能力、实现 进口替代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贡
献,为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增动能。
2.项目前期须具备一定研发基础,承担单位有较强创新能力、 人才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项目 主持人应具有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领导能力,在科研活动方面
已取得相应的科研成就。
3.项目实施风险须可防可控,有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对
可能遇到的突发技术、供应链等问题有应对措施。
4.项目实施周期内,要有阶段性、标志性预期成果。主要技
术指标须明确,可量化、可考核。
三、 有关要求
1.牵头企业须是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 中央驻皖转制企业),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相应的 研究开发能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
超过2%,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
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和充足的自筹资金。项目实
施以“企业自筹资金为主”,研发成果在企业直接转化。
2.各归口管理单位不限额推荐,要对填报项目认真审核,推 荐产业发展急需、攻关目标明确、实施路径可行、预期成效明显 的项目,于2023年3月31 日前将纸质项目需求征集表盖章报送
我厅,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对应项目的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