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的通知》皖农市函〔2023〕163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现就申报祁门县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
一、申报对象
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为对象,在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流通营销、技术服务等环节,应用物联网、大数据、空间遥感等数字技术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生产基地等。2022年全省数字农业工厂(农场、牧场、渔场)建设主体不可重复申报,同等条件下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点优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产业特色明显。申报主体产业符合“158”行动、十大千亿级绿色食品等产业发展要求,特色明显。
2.实现规模经营。申报主体经济效益较好,生产经营场地具有一定规模。
3.数字化应用水平高。建有数字化设施设备、数字化管理平台、生产管理与产品可追溯系统等,利用数字化设施设备对环境、生长过程进行控制,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对生产管理、加工、流通营销等环节实现监测预警、质量可追溯、产销一体的闭环管理,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作模式。
(1)数字种植业工厂(农场)。根据种植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配置生长环境和生物本体监测、环境远程调控、水肥药精准管理、智能植保、视频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加装北斗导航、远程运维、智能驾驶系统、自动作业、作业过程自动测量等智能化设备,实现耕整地、播种、施肥、施药、收获等过程精准作业;建设采后商品智能化处理系统,配置清洗去杂、分级分选、计量包装等一体化智能设备,实现采后处理全程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资、人员、成本、设备、农事、收成等精准管理。
(2)数字畜牧业工厂(牧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有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系统,配备畜禽圈舍通风、温控、光控、消毒、环境监测、视频监控、粪便清理等设施设备,实现饲养环境自动调节。建有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系统,配置电子识别、自动称量、精准上料、自动饮水等设备,实现精准饲喂与分群管理;配置畜禽疫病移动巡检、远程诊断、自助诊疗、监测预警等设施设备,实现对动物疫病的诊断预警;配置产品收集系统,实现集蛋、挤奶、包装等自动化;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投入品、产出品、生产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3)数字渔业工厂(渔场)。根据养殖需要,选择建设或应用以下软硬件:建设在线环境监测系统,配置养殖水体、大气环境等传感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水体和大气环境的实时监控;配置自动增氧、饵料自动精准投喂、循环水处理控制、尾水处理、产品捕捞、网箱升降控制等设施设备,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配置病害检测设备,构建水产类病害远程诊断系统;建设或应用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人员、成本等精准管理。
4.效益明显。通过系统集成和数字化应用,明显提升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水、肥、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明显降低,劳动生产率、单位面积产量有明显提升,具有较好节本增效、促进增收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
1.由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对申报主体初审、遴选后,报市农业农村部门。
2.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择优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3.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业务处室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数字农业工厂建议名单。
4.建议名单经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形成公示名单,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1.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核把关。
2.请各申报主体于4月20日前,将《安徽省2023年数字农业工厂申报推荐表》(附件1)、数字农业工厂申报书、反映数字化建设情况的电子照片(不少于3张,不小于2M,并附简略文字说明)等申报材料报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产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