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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一、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二、补贴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确定15大类37个小类97个品目作为我省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由省农业厅负责确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
四、申请程序:自主选机购机,补贴资金申请,机具核实,申购信息公示,补贴资金兑付。
五、申请材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仅限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申请者提供),机具铭牌照片以及人机合影;购机者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与组织名称一致的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凭证(仅限购买单机或同一主体购买多台累计销售价1万元以上的机具申请者提供)。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在收到补贴申请资料后应及时将申请者信息及机具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格式见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申请者)盖章并交申请者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