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2022年市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一、市级资金奖补额度
市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额度为461.6万元,其中2022年下达300万元、2021年结余16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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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资金奖补范围
(一)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奖补。对2022年符合程序建设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含消防、监控)的30%,且不高于钢结构仓储大棚9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8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财政承担8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按1:1承担。
(二)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对2022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在怀远县市场监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养殖企业须集中饲养)开展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根据实际利用水稻、小麦、其它农作物(玉米、花生等)秸秆量,分别给予不超过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补贴。奖补资金由省财政补助8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按1:1承担。
(三)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奖补。对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签约项目竣工投产的,对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总投资额的10%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奖补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按1:1承担。
(四)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支出。一是对邀请参加2022安徽秸秆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的4家农机装备企业给予奖补,企业在参展过程中产生的展品运输、模型制作、视频制作、展位搭建等方面费用,由市财政资金足额承担。二是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产生的费用,由市财政足额承担。
(五)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补。一是对已建成的独立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实施奖补,按照不超过总投资额(含消防、除尘设备、地坪)的30%,且不高于9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足额承担。二是对购置的打捆包膜一体机(草料打包机)按照购机价的15%、且单机最高奖补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财政足额承担。
(六)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其他重点事项。市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前五项使用后若有结余,根据资金量和乡镇实际需求,安排用于秸秆深耕深翻作业项目,具体奖补办法按照《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农机深耕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2〕109号)执行。
市财政分配到我县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将优先保障收储中心建设、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奖补和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等约束性任务和审计费用支出(其中用于收储中心建设、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的市县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按照省财政资金额度进行配套),剩余资金再按顺序用于打捆包膜一体机、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秸秆深耕深翻作业项目奖补等指导性任务,用完为止。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补与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奖补不重复,奖补原则就高不就低。
三、奖补要求及程序
(一)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建设奖补要求和程序。按照《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怀远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怀远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2〕81号)文件执行。
(二)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支出要求和程序。农机装备参展企业于10月2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奖补申请,提供展品运输、模型制作、参展视频制作、展位搭建等费用发票,县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据实兑付。
(三)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补要求和程序。
1.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建设
(1)奖补要求: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须与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配套建设,且已在2022年9月底建成,与扶贫类收储中心配套建设的,要提供近两年租赁合同、村委会入账凭证等材料。加工车间要与收储大棚间隔10米以上,地面混凝土硬化,配备消防设施和除尘设备。
(2)具体程序:实施经纪人申请、乡镇验收、农业农村局审核、资金兑付等程序。
①经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中心经纪人,向乡镇提出申请,填写《2022年怀远县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申报验收表》,并提供如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号,设施农用地备案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工程预算书、工程决算书以及相关发票等。
②乡镇验收。乡镇按照建设奖补要求,组织人员对加工车间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
③农业农村局审核。乡镇验收合格后,经纪人要于11月5日前将奖补材料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现场审核。
④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局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进行项目审计,公示无异议后,提请兑付建设奖补资金。
2.打捆包膜一体机购置
(1)奖补要求。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单台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打捆包膜一体机,且今年打捆裹包作业量在3000包以上。
(2)具体程序。购机主体申请、农业农村局审核、资金兑付等程序。
①购机主体申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2年10月3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奖补申请,提供购机发票和转账凭证等资料。
②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验审核。
③资金兑付。现场查验并公示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秸秆综合利用其他重点事项奖补要求和程序。按照《怀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怀远县2022年农机深耕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农字〔2022〕109号)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落实。各乡镇要加强秸秆奖补政策宣传,及时通知主体进行相关申报。按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相关政策和方案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秸秆收储中心、产业化利用、秸秆揉搓丝化加工车间等建设内容,确保奖补政策执行公开透明、严肃高效。
(二)加快技术推广。支持秸秆饲料等高值化利用的关键设备和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作物秸秆高值利用。
(三)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市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秸秆收储中心、加工车间建设和产业化利用奖补实行乡镇验收、主管部门审核和第三方审计制度,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四)实行信息公开。在怀远县政府网上公开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拟奖补对象、奖补金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在阳光下进行,提升资金使用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