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根据《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快 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实施细则(2022-2023年 ) 的 通知》(市农计财〔2022〕83 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畜牧 业申报 2022 年度现代农业扶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00258,1333910571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主体
本市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 民专业合作社、公司等。
二、申报类别
(一)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发展,开展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 用
(二)支持生猪生产
(三)支持市级标准化养殖场、美丽牧场创建
(四)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照《实施细则》条件和要求,向所在 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 目文本和相关证明材料要认真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负责。
(二)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时需附当地信用部门提供的所 有申报单位信用情况。
四、申报时间
(一)各县市区于 10 月 20 日前上报支持粪污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项目、支持生猪生产项目、支持市级标准化养殖场 创建项目、支持地方品种生猪发展项目,市级美丽牧场创建 项目于 11 月 25 日前上报。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项目汇 总表(附件 2)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二份)一并上报市畜牧 兽医管理服务中心,电子版。
(二)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于 11 月 5 日 和 12 月 15 日之前组织专家组评审项目,并形成验收报告。
(三)市畜牧兽医管理服务中心分别于 11 月 10 日和 12 月 20 日之前将验收报告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请各县市区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申报,逾期不再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