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关于武汉市临空港开发区引进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补贴政策以及申报条件的相关内容,有想要申报奖励补贴的朋友可以来学习一下该文章,有疑惑的随时来咨询小编,希望对各位的申报工作有所帮助: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8855127261(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条件
1.申请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补贴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入选2021年度《财富》500强企业名单。(2)自研发中心工商注册之日起,每年研究开发经费投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上。(3)研发中心工作人员100名以上。
2.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补贴的,需符合以下条件∶
(1)2021年获批院士专家工作站、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的企业
(2)与院士或者专家签署的合作协议有效期在3年及以上。
(二)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奖励标准
对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区设立的研发中心,从设立之日起连续3年、每年给予研发中心300万元补贴。对新获批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每站300万元的运营经费资助。对新获批的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给予50万元奖励。
(三)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材料∶
1.申请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1)《2022年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3)《财富》杂志相应证明材料。
(4)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或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专项鉴证报告)。
(5)企业工作人员2021年社保缴纳证明。
(6)研发中心2021年研究开发进展及经营活动情况材料。2
2.申请院士专家工作站、武汉市专家科创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补贴的,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1)《2022年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院士专家工作站等补贴申请表》(附件2)。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纳税证明。(3)企业与院士、专家签署的合作协议。(4)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5)院士工作站、专家科创工作站、院士科普工作室建立以来运行情况总结。
(四)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程序
1.单位申报。根据区科经局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资料审核。区科协、街道办、产业办对照申报条件和
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审核申报单位注册、纳税是否在我区,初审合格盖章后报区科经局。区科经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奖补单位名单及奖补金额。
3.资金拨付。奖补单位名单及补贴金额经相关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统一拨付至奖补单位。
(五)设立研发中心和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