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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说奖补!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你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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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各区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
1、弋江区(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对当年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0.5万元奖励。对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通过认定的本区企业总数达30家的给予10万元奖励,达20家的给予5万元奖励,达10家的给予2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来源:弋江区(高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政策措施)
2、繁昌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在省、市奖励(包括区级财政承担部分)基础上,对申报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8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5万元);对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培育补助(分两步兑现,申报材料通过区相关部门审核并推报至市科技局后补助3万元,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后再补助2万元)。第一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继续申报第二批的和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标准奖励。该项奖补,每户企业每3个年度仅享受一次。
鼓励“规上升高”和“高新入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当年高企培育备案成功并于次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备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进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5万元/个一次性奖励。对企业取得科技成果并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的,给予1.5万元/项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繁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繁昌区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3、无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进一步完善市科技创新政策,加快构建高企全成长链条的支持机制,遵循高企发展规律分类施策。全面落实高企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等相关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成本。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企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给予上一年度研发费用 10%一次性奖励,最高 20 万元。对芜湖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企在省奖励基础上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参加高企认定的企业,其专利达到标准的(仅指获授权6件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给予1万元奖励。
(政策来源:无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为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4、南陵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上,按税务部门认定的企业上年研发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连续3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根据认定指标得分情况,省(市县)共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家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备案成功的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给予每家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入库备案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每家0.5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仅享受一次)。对当年列入市“瞪羚”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在市、县奖励基础上,再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每件给予0.5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攻坚力量体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5、湾沚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在省、市、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基础上,对当年通过第一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5万元,通过第二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个企业再奖励2万元(第二批才达到申报年限要求的按第一批奖励)。
(政策来源:芜湖市湾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政府质量提升发展专项资金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6、鸠江区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奖励政策
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在省奖励的基础上,新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鸠江区质量提升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镜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造具有芜湖特色的创新型企业集群。对市相关部门推荐申报高企的企业,给予每家3万元一次性申报补助。在省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在高企认定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暂未搜集到镜湖区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扶持政策,故在此沿用市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