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强化知识产权在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作用,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涡政办秘〔2020〕34号)精神,涡阳县市场局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受理2021年度各项知识产权项目奖补资助申请,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主体为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其它组织和个人(含在本县工作且在本县居住一年以上的非本县居民及在我县就读的非我县户籍的在校学生)。
2.申请的知识产权奖补项目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获得的项目。其中质押融资奖补项目,在 2021年度已按期还本付息。
二、知识产权奖补范围和标准
(一)知识产权创造奖补范围和标准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中“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的要求,发明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每件调整为“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每件。对一个年度内授权发明专利达3件、6件、1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分别另给予1万、3万、5万元的奖励,以上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县有效发明专利。
2.新获国际PCT发明专利、国外(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发明专利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企事业单位每件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奖励,个人每件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3.对获得国家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或个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4.对上一年度新获得的中国驰名商标每件资助30万元、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每件资助15万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每件资助10万元、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资助5万元、集体商标资助5万元/件、国际商标注册(含马德里国际商标)(每件最多2个国家或组织)资助3万元/件、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资助5万元。
对上一年度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每件奖励0.1万元(含《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亳政办秘〔2020〕5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受益地承担的每件0.05万元奖励)。
(二)知识产权保护奖补范围和标准
专利权维权胜诉后,对专利权人维权诉讼费用,按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维权费用补助,补助额度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涉外维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知识产权运用奖补范围和标准
1.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产品自授权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经市局评估通过认定的,在享受市政府补贴的基础上,另给予3万元奖励。
2.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3.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
4.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在享受市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一次性按贷款利息、担保费和评估总额的10%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企业购买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率不超过2%的,给予保费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5.对上年度获授权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企业知识产权专员0.5万元奖励(企业知识产权专员需经省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所有申报专利需为我县有效发明专利。
6.对我县新通过认定的专利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分别一次性给予0.05万元、0.15万元、0.3万元奖励;鼓励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对县域内新通过代理人考试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且5年内服务于我县专利工作的,一次性给予0.5万元奖励。
三、知识产权奖补申请提交材料
(一)基本材料
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个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的银行账户(账号)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如果不是本人办理,需要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分项材料
1.申请发明专利资助奖励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涡阳县专利奖励申请表(企业);
②专利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
(2)个人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涡阳县专利奖励申请表(个人);
②专利证书原件及个人签名的复印件、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涡阳县专利奖励申请表(企业);
②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检索报告、中文翻译件及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申请提交的材料
①涡阳县专利奖励申请表(个人);
②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际检索报告、中文翻译件及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发明专利达3件、6件、10件以上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授权发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省专利奖奖励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国家、省专利奖认定文件。
5.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中国弛名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集体商标、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国家或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或试点学校奖励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项目认定文件、相关证书(无证书可不提供)。
6.国际商标注册、普通商标注册补助提交材料
(1)企业(单位)申请商标注册补助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注册商标补助申请表(企业);
②商标注册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中文翻译等证明材料。
(2)个人申请商标注册补助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注册商标补助申请表(个人);
②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及本人签名的复印件。
③国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个人签字的复印件、中文翻译等证明材料。
7.知识产权维权诉讼费用补助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相关专利维权资料,含:维权项目事由资料、维权合同原件、案件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支出的费用清单(仅含诉讼费、代理费)。
8.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奖励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注销通知书);
③加盖企业公章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评估合同等);
④加盖企业财务章的评估费用凭证、担保费凭证、已偿还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⑤质押专利、商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贷款银行或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申报补助贷款项目确实为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并按期还本付息的承诺书。
9.专利保险保费资助提交材料
①投保专利证书及扉页复印件;
②保单及保费发票(保费复印件须加盖企业财务章);
③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
④商标权、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商标权、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10.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奖励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企业出具的知识产权专员证明;
③知识产权专员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④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企业当年获授权发明专利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1.专利初级、中级、高级工程师及专利代理人资格奖励提交材料
①涡阳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申请表;
②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满1年以上社保缴费记录原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证照资料(企事业类: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利代理机构类: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④企事业单位开具的从事知识产权工作证明。
12.发明专利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以上提交材料
①专利应用情况报告(如人员、设备、厂房、产品等情况,报告加盖公章);
②经济效益证明(加盖企业财务章)。
四、受理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31日集中时段统一受理,经受理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分批兑现。2022年8月31后不再受理各项补助申请。
(二)地点:县市场局知识产权股
(地址:青牛广场东面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