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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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最严” “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主攻方向,结合我省实施的“158”行动计划,围绕“一县一业(特)”产业发展路径,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和标准协同应用机制,打造一批国家及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和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带动形成一批特色、精品农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构建5个农产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创建省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100个,力争从中择优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20个;标准宣贯培训制度基本建立,培训标准化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4万人次以上。推动农业生产和产品“三品一标”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精品数量达6300个以上。
2021年首先遴选13个品种19个基地,试点构建2个农产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新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000个以上。培训标准化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8000人次以上。
二、重点任务
1.构建全产业链标准体系。选择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产业基础好、具有优势特色、产业链条完整的农产品,以品种、品质、品牌为主线,以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以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为导向,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开展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梳理、比对分析和跟踪评价,提炼整合共性标准,提出需要废止、制修订的标准项目清单,编制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表,不断完善优化,逐步建成指标科学、协调配套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2.集成相配套的标准综合体。结合优势产区的种养品种和生产模式,以全产业链标准体系表为指引,按照国家标准《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31600-2015)及有关要求,因地制宜集成一批特色鲜明、先进适用、操作性强的标准综合体。以种植业产品为对象的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可包括产地环境、品种种质、投入品管控、田间管控、病虫害防控、采收标准、储运保鲜、包装标识、质量安全限量、分等分级和检测方法等标准;以畜禽养殖业为对象的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可包括养殖环境(牧场、畜舍)、品种选育、投入品管控(饲草料地)、养殖管理、疫病防控、畜产品储存、运输标准(养殖过程)、屠宰冷链、分等分级、废弃物(屠宰加工副产物)处理利用、质量安全限量和检测方法等标准;以水产养殖业为对象的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可包括养殖模式(池塘、工厂、稻渔、网箱、围栏等)、品种选育、投入品管控、养殖管理、疫病防控、加工冷链、废弃物处理、质量安全限量和检测方法等标准。
3.创建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聚焦优势产业产区,按照创建程序(附件1),对照创建指标体系(附件2),遴选命名一批基础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强的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相关主体和历年创建的省级及以上蔬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主体参加创建。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择优推荐国家示范基地名单。近三年出现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不得推荐参加示范基地创建。2021年首先依托淮南麻黄鸡、歙县三潭枇杷等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创建。
4.开展宣贯和跟踪评价。以标准化基地为依托,组织开展“四个一”贯标活动,即编制一套简明适用的标准宣贯材料,组建一支根植基层的标准专家服务队伍,组织一批有影响力的观摩培训活动,培育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精品。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组织开展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及相关标准综合体的实施应用跟踪评价,不断优化标准体系,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可操作性,进一步提升全产业链标准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把开展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参与试点实施。要严格按照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创建标准和申报程序,开展基地创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强化技术支撑。省农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建示范基地创建专家委员会,加强试点工作的技术统筹和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开展创建考核、标准综合体编制、宣贯实施、技术指导等工作,积极对接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有关技术单位,加强标准制修订的指导和协调,加强标准综合体应用和相关标准跟踪评价服务,推动政产学研推用一体的标准化推广服务体系。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在相关农业扶持政策、项目和经费上对纳入创建名单的创建主体予以倾斜和重点支持。鼓励将绿色食品产业中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158”行动计划、“一县一业(特)”、绿色食品原料基地与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统筹实施,优先支持相关标准立项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对于获得国家和省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各地可参照上级部门制定奖励等激励措施。对获得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省给予一定奖补。
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区域全产业链标准化基地创建情况开展年度跟踪管理,省级将不定期组织跟踪评估。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分析和总结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实施动态等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