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3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基础教育司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1]100号)、《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要求,高新区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满足学生和家长不同需求。为丰富课后服务个性化课程内容,现向社会遴选若干优质校外机构,服务高新区课后托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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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程序
各校外机构须于2022年7月22日之前提交入驻“课后托管服务”平台申请表(附件一)和相关材料,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将按照相关标准,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择优选用。
遴选入库第三方机构的课程统一纳入课后服务监管平台作,由各学校选取。2年内未服务高新区学校的机构,将自动退出第三方遴选库,后期可重新递交材料再次参与遴选。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艺术、体育类、科技创新类等培训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同意开展相关活动的相关证照)。
2. 具有课后三点半服务工作经验。
3. 有完整的课程体系,使用教材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 任课教师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5. 机构五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三、资质审核
机构提供相应资质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
材料清单:
1. 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或相关办学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 单位法人(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 授课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与申请表填报教师相符);
4. 课程为加盟或代理,须提交授权证明,授权剩余时间不得低于两年;
5. 学校课后服务经验证明材料,以机构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6. 课程体系相关材料及课程使用教材,并提供培训教材按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履行的承诺书;
7. 本机构课程体系服务方案。课程体系须分年级段制定,同时保证课程体系的完整性、延续性、科学性;
8. 经营和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书,租赁剩余时间不低于两年;
9. 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含考勤制度、学生交接制度、托管后清校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等材料。
四、有关要求
1. 在全区中小学开展课后三点半工作,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校外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鼓励有社会责任感和课程品质佳的校外机构进驻服务平台,有力的补充和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2. 课程的收费标准由第三方机构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核算成本并确定收费标准,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收取费用。每生每学期参加课程收费不超过600元(不含耗材)。
3.遴选入库机构,后期须遵循《合肥高新区课后服务第三方校外培训机构进出机制(试行)》文件要求,入校服务机构与学校签订《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设“个性化课程”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4. 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参与提供三点半课后服务的校外机构在2022年7月22日之前,将相关材料(A4打印左侧双钉装订)和申请表(签字盖章)送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1223室,原件审核后现场返还,复印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