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文化和旅游人才发展规划》《文化和旅游部 教育部关于促进新时代文化艺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紧密围绕行业产业需要培养人才,文化和旅游部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文化艺术职业教育和旅游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条件
(一)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1.项目负责人须为非毕业年级学生或毕业年级的本校保送生,确保结项时仍在读;2.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本校学生,人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配备1—2名指导教师,学校应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3.学校或有关方面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4.需与行业产业主体(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或出具参与相关行业产业项目、平台、研发、应用、转化的证明。
(二)“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1.申报人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在教育教学中能够严把意识形态关和政治导向关;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作风正派;3.须为文化艺术或旅游相关专业的专职教师,具有5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行业产业实践工作经历,中职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高职教师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曾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4.所在院校能将本项目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安排、有机结合,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5.入选全国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全国职业教育旅游类示范专业点的院校优先考虑;6.需与行业产业主体(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或依托学校实习实训条件开展项目工作。
(三)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1.申报人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须为非毕业年级的研究生,功底扎实,成绩突出;3.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4.学校应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学校或有关方面给予一定配套经费支持的优先考虑。
以上各个子项目均不支持2021年度入选项目重复申报。不支持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项目申报。
二、申报方式
(一)填写相应申报书(见附件1、2、3),经所在单位盖章后统一向所在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送。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直接报送。
(二)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经审核可推荐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4个,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MFA)类项目、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TA)类项目、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研究生(MLIS)类项目各2个。文化和旅游部有关直属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可推荐有关项目各不超过2个。
(三)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提交推荐材料(包括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将申报书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的电子版(word文本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项目指定邮箱。
三、申报主题
申报项目应着力突出实践应用、创新创业和行业服务导向,具有明确的行业产业转化场景、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产生一定的点上突破并带动面上影响。
如“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可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实现、乡村旅游与艺术乡村建设实践、乡村文创开发与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实践创新;
“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可围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学生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拓展学生数字化职业空间等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模式;
“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可围绕文化资源分类、乡村旅游主客共享机制、文创产品知识产权确权评估等文化和旅游某一领域普遍性或难点问题,在实证基础上开展理论建构并提出现实解决方案。
四、项目安排
2022年支持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40个,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MFA类项目、MTA类项目、MLIS类项目各20个。文化和旅游部对支持的大学生团队实践扶持项目、“双师型”师资培养扶持项目各给予1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专业研究生重点研究扶持项目各给予5000元项目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