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科技项目 通知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水稻高质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技函[2022]477号)和区政府办《关于印发贵池区2022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贵政办〔2022〕48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内容与要求
1、双季稻核心示范区
建1-2个双季稻核心示范区,每个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不少于300亩,年目标产量900kg/亩,相对集中连片,示范区实行单一品种种植,应用“早晚稻机插”模式,示范推广侧深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相融合、全程机械化等技术。
2、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千亩方
建不少于20个千亩方,每个千亩方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亩,单季稻目标产量700kg/亩,再生稻两季目标产量850kg/亩,相对集中连片,经营主体可单个或联合申报(不超过3个),示范区实行单一品种种植,选用优质高产抗逆品种,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控缓释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侧深施肥与种肥同播、精量机直播与无人机飞播、工厂化育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相融合、全程机械化等技术;订单生产100%。
3、辐射推广区
辐射区内开展社会化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3-5个,提供耕、种、管、收等环节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不低于10000亩;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且示范较好的辐射主体不超过15个,每个镇街推荐辐射主体申报个数2-3个,单个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重点辐射推广优质高产抗逆品种及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控缓释肥)、侧深施肥、精量机直播、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相融合、全程机械化等关键技术,主要针对丘陵山区稻田连片规模难以达到1000亩的现实,辐射主体重点向丘陵山区倾斜。
二、申报主体
按照“主体自主自愿申报、镇街推荐审核、区级择优确定”的原则,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全区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均可申报实施,上述建设内容每个主体只限申报一项,不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要求填报相关文件附表,提供土地流转合同及汇总表(加盖镇街公章)、申报承诺函(需明确项目主体负责人及相关责任、材料真实性、化肥农药减量使用)、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年检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所购种子、推广新技术机械设备相关发票、作业图片等。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