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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合肥市正在组织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时间截止6月22日下班前。小编整理了合肥市、瑶海区、经开区、高新区、肥西县、长丰县这几个地区对工程研究中心的奖励补贴政策,想要申报的对照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看看是否达标,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良好的研发场地设施和设备仪器条件,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技术创新团队。
1. 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
2. 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新增建设投资不少于15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管理制度。
3. 申报单位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现有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人才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运营等管理制度。
4. 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具体明确,避免宽泛笼统。
5. 相同行业细分领域(方向)的工程研究中心,原则上不重复认定。
6. 省工程研究中心筹建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范围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要求
编制申报组建方案材料要求:(1)申报书封面须注明申报事项:“2022年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2)申报书封面之后第一页须为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第二页需为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时间
1.请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进行初审,于6月22日下班前,将上报文件(1份)、组建方案或验收报告(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至市发改委创新和高技术处,县区上报文需要附上申报组建、申报验收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
2. 未参加验收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须在上报文件中说明原因;无故不参加验收的国地联合、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视同不合格。
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各区县奖励补贴政策
1、合肥市:对经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研发平台,按照国家及、省级、市级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2、瑶海区: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物联网)企业申请认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对新通过认定的国家及、省级、市级创新载体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经开区: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通过验收的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给予20万元奖励
4、高新区: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及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5、肥西县:对经县科技主管部门推荐,上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研发平台,按照国家及、省级、市级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与省、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6、长丰县:鼓励培育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对培育企业成功申报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各类技术研发中心,在国家、省级奖补基础上,再分别按1:1给予配套奖励。
关于合肥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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