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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都有哪些?申报方式是什么?小编给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申报指南,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解答。
宣城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方式
会议鉴定:根据金融行业的特点全部采用的是会议鉴定。对鉴定项目进行现场考察、测试,经过讨论答辩后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会议鉴定的鉴定委员会由七至十五名同行专家组成了。聘请专家的要求是:专家必须学风严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专家不能是成果完成人。各行申请鉴定项目必须有鉴定委员会推荐人员名单一份与鉴定材料同时报科技司。
函审鉴定(依照国家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的规定进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项目已正式使用半年以上;
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
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
经科技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二、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为科研单位、企业、个人、其他组织;
2、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3、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4、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好处
1.通过专家评价,形成评价报告,做出“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际领先”、“国际先进”等评价意见;
2.是企业申报大部分国家及地方的科技奖项、创新基金、科研项目等必备条件之一,有机会享受国家的政策扶持或资金补贴;
3.有利于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判断成果的成熟度,为进一步研发、改进或产业化提供参考,避免重复研发,浪费人力、财力;
4.通过评价,获得权威机构和专家的认可后,可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有利于企业对成果进行市场开发和投融资;
5.评价后的成果,将免费进行成果登记,统一纳入国家科技成果库,在获得国家认可的同时,保护知识产权;
6.进行成果评价和成果登记的科研项目,有机会享受国家或当地政府给予的直接奖励或资金扶持;
7.其他好处。
以上就是《常年办理!宣城市科技成果评价申报条件及申报方式汇编》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宣城市项目申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小编为您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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