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以下将为您详细讲解长丰县关于兑现第一批支持自主创新政策的条件及材料,看完之后对于长丰县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我们有专业的项目老师为你详细解读。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申报时间
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①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519室);②县政务服务南部新大厅二楼D23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基本条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县组织实施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法人;
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资助的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县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相应条款申报表并加盖印章;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
三、奖补政策
本批次申报《政策》第12条: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以上就是《2021年长丰县第一批支持自主创新政策兑现申报条件及材料指南》的全部内容,申报时间短暂,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盆友可以尽快申请,或是咨询小编了解。
合肥市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