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业动态
以下将为您详细解答2022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申报条件及流程,看完之后对于安徽省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在我省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的运营管理机构,正常运营时间一年以上。
(二)孵化器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三)具有一支较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专职运营管理团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职工总数70%以上,具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的专职人员比例达30%以上。
(四)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
(五)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达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孵化场地不得超过3处,各孵化场地的运营主体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且在同一个县区范围内。
(六)综合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11家以上,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10%以上。
(七)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八)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九)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
(十)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产业聚集度应达到75%以上,即就某一细分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在孵企业数量应占该孵化器内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二、申报流程
本年度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省创业孵化载体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将于3月15日开放填报)。申请认定(备案)的孵化载体进入“认定备案”模块,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在孵企业、创业团队注册为新企业等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6日),上传相应附件材料。
3.各申报机构在线填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4月1日(星期五)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1001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扫描盖章文件PDF版和word版发至邮箱。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见附件2)、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见附件3)等。
4.各申报机构须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
5.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加装隔页纸装订。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以上就是《2022年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申报条件及流程》的全部内容,看完之后对于项目申报还有疑问或是想要寻找专业的代办机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政策指导专员在线解答。
安徽省政策指导专员:158 5515 5532(同V)